语文学习小论文
——论《明湖居听书》
第13课——《明湖居听书》,单凭这个题目,就知道这篇文章当中的有关声音的描写一定是优美的,不美为何要去那听书呢?
在白妞出场之前,作者为其造足了声势。首先作者介绍说书场之大:有几百张桌子,却是座无虚席。再说听书人之多,来晚的人从袖子里送看座的几十钱“得一条凳在人缝里”坐下,再晚者只好从“夹缝”里坐下:可见其拥挤之状,凸现了明湖居表演说书艺术之妙。再看作者对听书人到场时间的描述,以老残看来,十二点的书,九点吃饭,十点到书场已是很早,却只见书场已人满为患;十点半连“抚院”等官员也已到了,十一点正是人山人海拥挤不堪,把听书人的焦急渴盼的心情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再者听书人的身份,有官员、生意人、读书人和普通市民。可见,白妞的说书吸引了不同阶层不同身份的人前来听书,足见其说书艺术的无比魅力,也可见白妞的说书雅俗共赏。
读者和听众一样已迫不及待地等待白妞的出场了。但作者还不肯让心爱的艺术家过早露面。古人说“抛砖引玉”,这一课就是这样。全文除了文章的线索——老残之外,主要描写了三个人:琴师、黑妞、白妞(王小玉)。这三个人的关系,我想是有些复杂,若琴师是砖,黑妞则是玉;若黑妞是砖,那么王小玉就是玉。若王小玉是红花,那么琴师就是她的绿叶。
这篇文章的关系复杂,却是一人一种声音,一人一种场景,我们只需从这三个人分别下手,便可以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和妙处。
一、琴师
琴师这个人想必是来震住场面的,他来之前大家吵吵闹闹。待他出来,大家也并未停息,只觉得他丑,但这里琴师的丑主要是为了衬托后文的后文的白妞、黑妞的美丽。但他的琴弹完之后,“叫好的声音不绝于耳“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弹得好啊!只有他弹得好,人们才会从厌恶他,变得喜欢他,不是吗?正如文中所说:“只是到后来,全用轮指,那抑扬顿挫,入耳动心,恍若有几十根弦,几百个指头,在那弹似的”。分明是一双手,却能达到由几百个指头,弹奏几十根弦出来的那种境界,这不是琴师技艺高超吗?而这琴师高超的技艺似乎又暗示了黑妞、白妞说书技艺的高超。
二、黑妞
首先,黑妞的装束让人就感到是美的,与那个琴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突现出了黑妞的美。而在这里的描写声音的词,动词用得最为巧妙。“坐”、“取”、“夹”、“敲”相应,“持”、“听”这十个动词生动地表现出了黑妞的唱歌之好,吟唱之熟练。而到了她唱完,人们都“以为观上矣”,对这种声音无不惊叹。
而第5段中,人们都直接认为这个人唱得这样好,想必就是扬名千里的白妞了罢,而旁人却告诉他,这不是白妞,是黑妞,唱得还不如白妞的十分里的一分,这里无疑引出了——白妞。未见其人,先闻其名,实在是写得十分精妙!
三、白妞(王小玉)
虽说白妞(王小玉)一上场的装束与黑妞无区别,但一上场的气质却与黑妞截然不同。黑妞一上场,就在右边椅子上坐下,等待琴师,说明她的地位不及琴师,而王小玉上场呢?却是直接拿起梨花简,开始唱,这不恰好说明王小玉才是主角吗?这不正是表现了王小玉的高超技术吗?
更绝的是那眼神,用了一个博喻,把眼睛比作了秋水、寒星、宝珠和白水银中养着的黑水银,这王小玉用这眼神向四周一望,让所有人感到王小玉看我了,大家都安静了。
而第七段更使用了通感,让五脏六腑感到伏贴,三万六千个毛孔都感到畅快。让人说不出的快感,这不正是王小玉说书之妙吗?更妙的还有王小玉和琴师相配合,相合相和,十分自然,如放东洋烟花,而黑妞却需先压拍子,压到这里才能跟上,这又写出了王小玉说书之妙。还有王小玉说完后,大家十分安静,而黑妞说完后,大家都该干嘛干嘛,表现出王小玉与黑妞说得好数十倍,赞美王小玉说书之绝。
而第九段。借助梦湘先生的话,使用了夸张的手法,让文章更生动地表现了王小玉说书之绝。、
不仅老残是这样觉得,梦湘先生也是这样认为,我也赞成王小玉的说书是天下一绝,“于我心戚戚焉”。你呢?
2013-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