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年前,孟从山东只身到津读大学,与我一见如故,情同手足。
大三时,我俩去打一份短工,作一所职业技术学院的外聘老师,教专业基础课。那是我和他人生中第一份正经工作。
往来校车班车站,需要自行车代步,都是穷小子,我沾家在本市的光,自行车倒不缺,要他买一辆,不大不小是个开销。于是让他骑我的,没说借,没说送,骑着就是了。
课还没带完,车就丢了;我听说了也不意外,车很漂亮,他很粗心,孟对身外之物一概不珍惜,他做人,来去赤条条。
如今天津车牌摇号,我求不得;他生意好,家里的车开不过来。正约了一起吃饭,席间,没有客套寒暄,他当着他老婆的面说,让我去开他一直闲的一辆,当练手,我想了想,再说吧;第二天又打来电话,盛情如昨。
我并没有马上想起十几年前的那辆自行车,他想必也忘了。那车是竞赛的款式,从把到座、从梁到轮,每处都形状细长,曲线优美,行动也轻捷,趴着骑,像冰上速滑;但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那该死的车座设计得那么硬,简直是个刑具,每次骑完,裆不适,路都不会走;屁股决定脑袋,下面一麻木,上面也不灵,从没想过换个座。
孟接手,骑了一次就告诉我,他把车座换了。新座没那么好看,但是柔软体贴。
我和孟都不是野心勃勃的人,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会不服,耿耿于怀,他也喊不服,但从不影响吃饭睡觉,谢顶是遗传。十多年过去了,我知道了天高地厚,也知道了天地不仁。我不争,是挣不到;孟也不争,但硌着的罪,不受,这是他的贵气,不得不遭的罪,他记而无仇。
那天吃饭时,一桌子菜,没动几筷子,他酒量从来不好,从脖颈子红到头顶,鼻炎也犯了,一根接一根抽烟,一如上学时;那时我们晚上常到校门口的小饭馆改善生活,烛黄色的灯光下,熘肝尖、木须肉、鱼香肉丝(招待人会点八珍豆腐),两瓶雪花;我印象里那些硬菜比现在便宜得多,他说:也就十来块钱。
其时,阳光灿烂,吊儿郎当,他没秃我没颓,轻狂不知愁滋味,以为岁岁有今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