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建房”事故产生的几点思考(二)

二是要借力舆论力量引导大家关注自建房的综合治理方面。

我国自建房数量多、形式多样、存在于各类场所。治理起来困难较大,而且容易引起社会矛盾。但是,从社会发展角度考虑,自建房的治理是一个迟早要面对的事情,晚处理不如早处理。个人觉得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1、出台政策、制定规范标准。自建房一股脑拆掉,不切实际,也不符合国情。毕竟国内有太多的农村,都是自建房。哪些必须拆?哪些可以改?哪些可以留?这个就必须统一标准,最好是省级以上出台的标准。

2、专业机构、开展全面评估。现在老百姓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对于非专业意见的反抗意识很强,但是,如果是专业机构,评估出来的结果,普通民众无法反驳,可接受性更强,在执行拆除工作中,可以减少矛盾,使工作开展更顺利。

3、从严管控、杜绝违规新建。不允许产生新的自建房,同样不切实际,新建自建房不经监督,也同样不行。必须确定监管部门,明确审批程序,监督施工质量,确保质量达标。对于违规新建的,要有法律手段实施处罚,或者进行强制拆除。

4、制定规范,强化隐患整治。对于可以不需拆除的自建房,则需要强化隐患整治。需要有一套规范标准来作为指导依据。要确定主管部门和责任部门,明确整改范围和时限,按部就班一步步推动。根据辖区,进行自建房全方位清理。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