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推进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金字招牌”,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之举,必须长期坚持好、发展好。
更加强调党的领导。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要充分利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不断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有机衔接,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权力、保障权利,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组织的服务管理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确保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社会治理,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构建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社会。
更加彰显法治思维。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以法治方式定分止争,断事评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要培育深厚法治文化,营造人人都信法、凡事都讲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更加突出科技支撑。社会治理要善于把党的优良传统和新技术新手段结合起来,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创新机制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着力构建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增强预警预测预防能力,利用大数据手段,分析辖区治安的总体情况、突出问题;推进“天网”建设、“智慧小区”创建,对涉诈重点人员线索快速核查、精准研判,对受骗群众及时提醒劝阻等。
更加注重社会参与。人民群众是改革发展成果的创造者,也是改革发展成果的享有者,要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在职党员到网格党支部报到,带头参与小区治理;采取“积分制”奖励、选聘楼组长等措施;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利用专业优势、参与化解工作等,充分发挥集众智、汇众力的良好治理局面。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社会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听民声、顺民意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