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朋友的店里回来,白漫影顺手把面包泡面速溶咖啡丢上飘窗,自己就窝在了沙发上。
——够累的。
也不知道怎么,无论做什么都觉得累,这大概不是靠休息就能解决的问题。
窗外风很大,虽然整个灰白色的城市都阳光明媚,但这不能够遮掩今儿个风吹得脸疼的事实。风城的风一年到头都在奔跑,不过是差在温度上,和是否裹挟着沙尘。漫影在风城呆着不算短了,每日烦扰不断,早就没有了过去做冒险者的自在,但仍旧没有离开。有时辗转反侧还未入眠的时候,她想,不仅仅是因为已经没有力气再过流浪的生活,也还因为自己已经迷恋上了夏季的暴雨,春秋的风沙和冬天的天寒地冻白雪皑皑。尽管这几年因为干旱,雪已经几乎没了踪迹,但只要有一点希望,她也不太想另寻别处。
固执是骨子里的,她留在这里就像以前离开竹乡漫游一样的义无反顾。
她在风城孤独地生活了七年,做着仓库管理员,偶尔由帮忙安置自己的那个朋友牵线,做些稀奇古怪的单子,就靠这些养活了自己。至于朋友,独来独往茕茕孑立的她,除了帮忙的这位名叫木风的姑娘,就只认识邻居那一家三口了。
漫影独自一人,然则心满意足,每日平淡的琐事带给了她另一种实感,是她从前一直遍寻不着的神秘之物,从空城到风城,飘荡的风终于找到了可以再度开始新生的地方。在来此定居的第八个年头上,素来如同隐士的漫影突然也有了呼朋引伴的时候。
三个好友约好了在今天中午抵风。由于居住在不同的地方,所以理论上来讲宇文殇和弟弟阿劫会早于孤独一小时左右到站。漫影盘算了一下,住处距离火车站约20分钟路程,但考虑风城的对外交通本不便利,再加上临近年关,来来往往的火车几乎没有不晚点的。就在昨天下午,她还接到了孤独的消息说火车晚点了两个小时。L市到风城路途遥远,不用细想,这一路依然会有耽误。还是三个人先回家放行李,喝口水再来接最后的那一只比较合适,别在站上等了。
休息片刻后,漫影看时间差不多,便给宇文发了条短信:“到老城的时候告诉我。”老城是风城北邻的县城,据说古时候风城的旧址在那里,因此又叫风城老城区,此地最著名的翊风古祠就在那里。老城站是风城铁路的出入口,从那里到风城约有20分钟,正好是漫影从家步行到火车站的时间。
须臾,收到回复:“哎?老城站刚过……”
所谓的“刚过”,可代表的时间有多暧昧:往短里说也许列车才刚刚上了速度,往长里说也许不剩下几分钟就要到了。
“……”
漫影来不及回他什么,噌地从沙发上弹起,抓起外套便奔了出去。待她跑到出站口的时候,那两个人正站在那里朝她挥手。
“你们两个……还真是一点都没变啊!”
阿劫接过话头:“这才过了不到三个月,又不是半大的时候一天一个样,哪儿来的变化?难不成身上添道疤什么的?”
漫影皮笑肉不笑地看过去:“你这是反吐槽吗?”
“我只是吐槽。”这个生着白色前额发的血红色眼睛少年面无表情地回答,让漫影差点想招呼他一记刺踢,当做他初来风城的见面礼。
三个人不是第一次见了。在两个多月前,漫影曾去卫港做了一次为期七天的旅游,就住在宇文和阿劫的家里。那几天是漫影有过的最快乐的时光。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漫影忽然发觉自己可以并且需要和朋友们更多地往来。难说秋天的那次旅游与此次的相聚有着多深的联系,她没有仔细想过,现在她只看到宇文赫阿劫不仅一如既往的对路程没什么想法,连穿着也跟秋天的时候一个样子。
吐槽归吐槽,在漫影的心底里,不变最好。
十六岁的时候,她从空山里的竹乡独自一人来到外面空旷可是喧闹的世界,做一个居无定所行踪飘忽的赏金猎人,靠着一对左轮,一边拿钱替别人冒险,另一边不断地寻找自身的答案。那时候她把头发完全染成酒红色,在某些时候看上去甚至有些凛冽和决绝,就这样成功改变了竹乡血统原本的样貌。再后来,她在空城做完了赏金猎人生涯的最后一张委托单,就在木风的帮助下来风城定居。七年过去,再没染过的头发早已变回了纯黑,但她已经不再是以前的白漫影了,换掉了职业换掉了衣与妆,也许这样才有可能获得来到此处的圆满。
所以在她心里,改变其实就是流浪,而流浪则代表着与世界相触时有多难过。
三人步行穿过风城最混乱的街道和路口,向北进入林区来到漫影的住处。房子很小,只有一厨一卫一客厅一卧室,布置又过分简单,仅容一人居住。
"看起来,你倒是过得蛮自在。"阿劫还是那副不怎么在乎的神情和淡漠的语气。他把行李箱放在墙角处,但是,多这么一件东西也并不能使房间看上去稍微满一点。
漫影随意地摆了摆手:“轻装已经习惯,屋子里并不喜欢摆很多东西,再说我也懒得收拾,还是空着好。我在家从来都是席地而坐的。”
一台笔记本电脑摆在飘窗的木桌上面,落着一层薄薄的灰尘。宇文想如果不是听见了它的风扇声,大概会以为它已经在上面沉睡很久了。
宇文想,自己跟阿劫好歹还是比这个勤快些。于是他顺手抹掉了显示屏顶端的灰,然后一脸无辜地伸出手指给漫影看。
“……”
“……你放在那里,不要管它。”漫影露出一个头痛的神情,“风城哪里都好,只是风沙不停,灰尘也很大,我前几天刚擦过的。”
“就算是在卫港,我们也两三天就得擦一回啊。”宇文耸了耸肩,“既然风城的灰尘那么足,那还不对电脑再好一点?”
“好吧,我们还是先不要提电脑的事了。”漫影一手捂着额头,另一手抓过来三只水杯,再倒满热水,“刚从外面回来,喝点热水暖一暖。两个小时以后咱们去接孤独,如果不出意外的话。”
“原本不是差不了这么长时间吗?”阿劫道。
“昨晚上车的时间就推迟了两小时。”漫影说,“L市离这里太远了,运气不好又只买到了站票,我估计他到地方需要先睡一觉。”阿劫跟宇文点了点头,想法大致一致。
然后,宇文很快联系上了还在路上的孤独。三人稍事休息,接到他即将到站的消息后,出发步行往火车站接人。
只是有一个问题,他们之前,谁都没有见过孤独。
“那我们干脆写个牌子举着:孤独看这里!!!”漫影依然拿手捂着额头,大概是因为太过用力地想象那副场景——两男一女站在那里,举着一个木牌,上面写着这么五个有点歪扭的字加三个感叹号——有点秀逗啊。
“我跟他说,我带着这个!”宇文说着晃了晃不知道什么时候露出来狐狸尾巴,毛茸茸的一大条,笑得有点脱线。他倒是真不怕暴露自己是白狐的异种族身份啊。阿劫在一边默默揉了揉太阳穴:不过,现在谁会相信这是真的?大抵多看两眼只当是一件好玩的道具罢了。
所以,管它呢,好容易在一起聚聚,那干脆不妨让我们疯个痛快。
三个人互相交换一下眼神,瞬间都明白了彼此的想法。
不出意料地,当走到出站口的时候,漫影还在犹豫背靠着青纹石柱的人到底是不是孤独的时候,那人先注意到了宇文身后那条已经算得上有点耀眼的白色狐尾,打了招呼。到底还是这个顶事。总之,顺利聚头,这比什么都好。接下来剩下的事就只有一件,那就是毫无挂碍地疯个痛快。
这个冬天的风城一直都很温暖,毫无冬季的自觉,但就在昨天的时候突然夜半起风,今天尽管阳光明媚,天色透明,但仍然因为风的呼啸而寒冷。漫影想起七年前抵达风城的那天也是这个样子,风刮在脸上,小刀子一样地脆生生的疼。但一切都是从风起的时候开始有所改变,那变化一路都像这天气一样,阳光明媚,天色透明,让人感到由衷地愉快。
这才像是一个痛痛快快的冬天,在风开始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