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羊“肉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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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小学的时候,有一年我爸伤了脚,那年秋天从姑姑家借了钱给我和哥哥交学费,后来因为学校给减免一部分,借来的钱就还有富裕,准备还回去的时候,姑父说借都借了,先不急着还,买两只羊吧,他说紧邻的放城镇都是回民,牛羊有行情,不愁卖。

大门口的梧桐树开始落叶子,我爸从外头羊市上牵了一只母羊回来,是一只快要生产的山羊,顺滑的白毛,两只长长尖角顶在脑袋上,眼睛泛黄,一副不太聪明的样子。

不同的羊有不同的养法,有些人家赶着羊群天天去外头山坡野地里放羊,让羊自行去找吃食,放养的羊更活泼,身形健硕。有的人家喜欢圈养,把羊群收拢圈在羊圈里,天天准时准点拿准备好的草料或饲料投喂,这些羊“养尊处优”,身形丰腴,相对来说有点呆笨。不过区别不大,因为那会子在农村的羊,不论放还是圈,大多都是吃草,能吃得起饲料的不多,但凡吃草长大,区别就不太明显。

母羊很快就产下双胞胎,但不知为何,有一只没能活下来,剩下一只倒是健壮,白白胖胖,它胃口很好,母羊有充足的奶水,所以成长迅速。

小羊脖子上有两个小肉球,这是山羊的特征,就像两个肉铃铛挂着,我抱着小羊玩耍的时候就喜欢揪它两个肉球摸着玩,肉肉的,软软弹弹,所以我给小羊起了个名叫“小肉揪”。

羊吃酸枣叶不怕刺,据说有脖子上那俩肉揪的作用,具体是什么生物原理,我不清楚,但沂蒙山区的山羊确实在野外“武艺高超”,攀岩走壁如履平地,荆棘丛中从容不迫。

老家南边的槐树林里生长着一人多高的酸枣树,秋天收完花生,酸枣到了成熟的时候,我喜欢牵着小羊去南岭,羊吃掉酸枣树的叶子,剩下一挂一挂红彤彤的酸枣,我独自享受,先把肚子填饱,再摘满一提篮带回家,拿白酒腌了,冬天慢慢吃。羊也早已经吃饱了,在一旁悠悠踩着稀碎步子,晚霞压在槐树林上空,我开始招呼小羊一道回家。

在普遍讲究养生的今天,酸枣不止是酸甜可口的野果,更是一味颇不便宜的药材,我小时候却并不拿这东西当宝贝,吃腻了 剩下漫山遍野的酸枣,任凭它们熟透了,瘪了,风干了,挂在枝头独自迎接凛冬的风霜。

今天的南岭,酸枣树都早被人们连根挖走,销声匿迹了,我的小羊也堪堪在我记忆里模糊起来,一只羊渐渐变成羊粪蛋子那么点大,白的成了黑的。

不放羊的时候,需要从野外割草回来喂羊,或者给他们劈一些树叶,村里不缺十几二十年的槐树、杨树、梧桐树,山羊不挑嘴,大部分绿叶植物它都嚼进肚子里,这是山羊得以普及的一个原因。

山羊进食的时候很好玩,它可以全身静止,唯独剩下一张嘴在那里咀嚼,这时候抱着小肉揪的脖子,感受来自山羊身体的温暖和一丝丝血液的律动,仿佛我的目光能够穿透细胞,看见那些青草钻进小羊的食道,在它的胃液里被压缩、腐化、消解,变成新鲜的血液游走山羊的四肢。

山羊身上有一股独特的骚臭,但小孩子是最不怕这些的,我喜欢抱着小肉揪玩耍,甚至不在乎偶尔出现在它皮毛之下的蜱虫。

那年春天,“小肉揪”已经成了我的好玩伴,槐树发出嫩芽的时候,我央告母亲给它够槐树芽吃,不曾想槐树枝上有个斑鸠窝,随着一大根树杈断裂、掉落,两只灰扑扑的小家伙也出现在我家的院子里。

小肉揪是第一个冲上去的,伸出鼻子拱一拱那两个大眼睛的斑鸠雏鸟,六目相对,各自惊奇。

斑鸠身上的绒毛褪了大半,有一部分正在朝翎羽转化,滚胖的身子缩成一团,最明显的是紫黑色鸟喙,尖细且长,对着小羊的猛啄。

我又收获了两只宠物,下学的日子里,我越发忙碌起来,不仅要跟小羊玩耍,还要给两只斑鸠喂食,抓蚂蚱。

喜欢跟动物厮混在一起,他们远比人类纯粹,对简单的友谊足够忠诚。

斑鸠长大之后并不飞走,虽然它们并未丧失飞翔的能力,但似乎已经习惯了在我家的小院里四处溜达,如同那几只母鸡,每天都有人拿粮食投喂,不必担心找不到食物,也不必忧虑有什么敌人。

养尊处优的斑鸠后来病死了一只,另一只半夜里还是被黄鼠狼叼走,为此我伤心了好久,但这并不是结束。

有天夜里,家里遭了偷羊贼,那会子,家里的羊已经繁衍成了一小群,小肉揪马上就要做“羊妈妈”了,整天吃饱了就趴在院里眯着圆眼晒太阳。

贼人翻过院墙跳进来,从里头打开了大门,趁着黎明前最黑暗的空档赶着羊群跑了,这是第二天早晨才被我们发现的,爸妈抄起棍子往外寻,又招呼左邻右舍一起,顺着杂乱的脚印一直寻到西山坳,在通往放城镇的路边乱石坑里发现了僵硬的小肉揪。

小肉揪被偷羊贼割断了喉咙,紫黑的血迹在它身下碎石堆里阴出一朵冷峻的花,小肉揪再也不能咩咩地叫了,也再不能咀嚼那些新鲜的杂草和树叶,它是被我爸扛回来的。

据大人们说,小肉揪被害,无非是两个缘由,一来它临产在即,肚子圆圆滚滚,行动十分不便,难免拖累了贼人行进的速度,所以贼人不得不舍弃,二来,小肉揪许是叫声太大,贼人唯恐它暴露行踪引来村民追赶,所以才杀羊灭口。

这一点我是相信的,因为小肉揪平时只跟我玩得好,旁人牵它走,它必然大声喊叫不肯顺从,我甚至能想象到半夜里被贼人强行拖拽着往前走的小肉揪扯着嗓子咩咩大叫,却被硬生生捂住嘴巴,以至于半路上给人割断了喉咙。这天杀的偷羊贼,因为这事,我对放城镇的人再无一丝好感。

大人们商议着,死了的羊卖不上好价钱,但扔了总是可惜,于是决定剥去皮,把羊肉分给前来帮衬的乡邻。那时候,家里一年到头吃上肉的日子不很多,所以,小肉揪的肉身贡献了好几个家庭一顿丰盛的餐食。我记得那天家里包了羊肉水饺,但我不忍心去吃,时至今日,我对羊肉都不怎么热衷,不能说没有当初那件事的影响。

小肉揪的死是我童年里有数直观接触到死亡二字的场景之一,后来我见过村里一些老人的离世,似乎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一个人或一只羊的离开,起初都会有人怀念,但时间会冲刷一切痕迹,渐渐的,一个人和一只羊都会消弭在所有活人的记忆里,在浩瀚不可计数的地球亿万生灵中,小肉揪的存在毫不起眼,除了我,不会再有一个人记得它曾经呼吸着这个世界的空气,于我而言,它是不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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