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妮和迪克的故事——给斯蒂夫·金的写作课作业

所有的爱情故事都有一个甜蜜的开始,珍妮和迪克的故事也不例外。

    迪克是这个小镇的中学里新来的音乐老师,他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长得白皙干净又有些瘦弱,他为人和善,彬彬有礼,学校的孩子和镇上的人都很喜欢他。落日时分,迪克经常会在市政厅广场的喷泉前弹着吉他唱歌。

    市政厅广场的旁边,有一家花店,珍妮是这家店的店员,她是个活泼开朗的姑娘,平时她总是拿着一把剪刀,哼着歌剪去那些鲜花的枝叶,并把它们包装起来。迪克每次唱歌的时候,珍妮就会放下剪刀,站在花店门前微笑着聆听。

    迪克唱歌时,会有很多女孩围坐在他身边,这一天,珍妮从花店里出来,绕过那些女孩,径直走到迪克面前,对他说:“嗨!我喜欢你。”

    迪克立即被这个勇敢的金发女孩迷住了,他也喜欢她,他喜欢她迷人的眼睛,她的长发和她身上散发出的淡淡的薰衣草的香味,他们相爱了。

    半年后,他们举行了盛大的婚礼,镇上的人几乎全都来了,包括那些曾经围坐着听迪克唱歌的女孩们,她们请求迪克再为她们唱一首歌。

    “不许唱,你只能为我一个人唱歌。”珍妮拉住迪克,压低声音说。

    “好吧,珍妮。”

    于是,迪克拒绝了那些女孩。

    他们甜蜜地生活在一起,温馨的小家里飘着淡淡的薰衣草的芳香,迪克已经知道了薰衣草香味的秘密——珍妮一直用这个香型的洗发水。迪克喜欢这个气味,每个夜晚,他都会拥抱着她,把头埋进她的长发里,闻着她的香味入睡。

    像每一个家庭一样,最初的甜蜜总是会渐渐的被平淡甚至争吵代替,他们的第一次争吵,是因为一块炸鸡。

    那天的晚餐,珍妮做了迪克最喜欢的罗宋汤,而迪克则从一家新开业的炸鸡店买回了几块炸鸡。迪克递给珍妮一块,自己也拿起一块,两只手捧着,吃了起来。

    “迪克,你不应该两只手拿炸鸡,你应该像这样。”珍妮一只手拿着炸鸡,咬了一口,给他做了个示范。

    迪克愣了一下,只是耸了耸肩,笑了笑,继续用两只手吃着炸鸡,他一直是这样吃炸鸡的,并没有觉得有什么问题。

    “迪克!”珍妮尖叫着把手里的炸鸡扔到了迪克脸上。“你聋了吗?”

    “你疯了吗珍妮?”

    “你必须听我的话!”珍妮发疯般端起盘子,将一整盘罗宋汤泼到迪克脸上,大哭起来。

    红色的汤从迪克的脸上滴落到他的白衬衣上,像鲜血,迪克很愤怒,但当他看到正在流泪的珍妮,又心软了,他爱她。

    “对不起珍妮,是我的错。”

    他走过去抱住珍妮,帮她擦干了眼泪。

    珍妮慢慢表现出一种令迪克不安控制欲,她要求迪克所有的事情都要按照她要求去做。比如,他只能穿她挑选的衣服和鞋子,他不能看自己最喜欢的棒球赛,只能和她一起看各种肥皂剧,他晚上必须回家陪她,不能和朋友们去酒吧喝酒,她的要求甚至包括挤牙膏要从底部开始挤这种生活细节。

    他们经常陷入争吵,狂躁的珍妮砸遍了家里能砸的一切东西,镜子、电视、浴室的玻璃门、厨房的餐具....每次都是迪克心软,去哄她,迪克是个善良温柔的男人,他觉得两个人的生活,总有一个人要心软,要有更多的包容。

    珍妮怀孕了,她的情绪好了很多,她为迪克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像她一样漂亮,他们给孩子起名叫奈尔。孩子出生后,初为父母的两个人每天手忙脚乱的照顾孩子,生活也有了难得的平静。闲下来,两个人总是幸福地看着摇篮里的女儿,不再吵架,一切似乎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转眼间,他们的女儿三岁了,花钱的地方越来越多,这让他们在经济上略显窘迫,为了能给女儿更好的生活,迪克兼职做起了家教,他在镇上教人弹吉他,或者教女孩们唱歌。

    珍妮开始变得抑郁,迪克每次回家,她总是会盘问个不停,去了谁的家里,教的是男孩还是女孩,那个女孩长的好不好看,那家的女主人有没有给他冲咖啡,反反复复地问。

    迪克总是耐心地跟她解释,哄她,但珍妮的情绪越发不稳定。有一天,迪克回家后,珍妮说他身上有香水味,逼问迪克是不是和哪个女人鬼混去了。迪克是个自律的男人,他觉得这很荒唐,他甚至认为这是一种侮辱,于是没有搭理珍妮,自己去了客厅看电视,几分钟后,迪克的头部的被重重地击打了一下,他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他醒来时,头疼欲裂,珍妮站在他面前,手里拿着一把吉他。那个吉他被完全砸坏了,整个破裂开,断开的琴弦惊恐地在空中颤抖着,那是迪克最心爱的吉他。

    “珍妮,明天我带你去看心理医生吧。”迪克仍然没有责怪珍妮,他觉得她病了,她只是病了。

    “我不去,我不是疯子!我不是疯子!”珍妮扔下吉他,歇斯底里地大叫。

    珍妮没有去看心理医生。

    几天后,迪克去教一个女孩唱歌。上完课后,女孩的妈妈送迪克出门。

    “非常感谢你,迪克!我们下周再见。”女孩的妈妈是个优雅漂亮的女人,她礼貌地跟迪克挥手告别。

    迪克转过身,走了几步,赫然看到街角的珍妮。珍妮穿着睡裙,头发蓬乱,死死盯着迪克。

    “天呐,珍妮,你怎么自己跑出来了,女儿呢?你把女儿一个人扔在家里了吗?”迪克连忙上前拉着珍妮问道。

    “她比我漂亮,你今晚一直在和她鬼混,我都看到了。”珍妮的声音出乎意料地平静。

    迪克没有解释,此时他知道任何解释都毫无用处,他只能搂住珍妮,赶紧往家里走去。到家时,女儿正在熟睡,迪克松了一口气。

    “珍妮,明天我带你去看心理医生吧。”迪克再一次提到了心理医生,他仍然觉得珍妮只是病了。

    “我不是疯子,迪克。”珍妮很平静,似乎没有了往日的狂躁。

    “你当然不是,但是你应该可以变得更快乐,像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或许,我也应该看看心理医生,我们明天一起去好吗,看我们问题出在哪里?”迪克哄着她,怕她又狂躁起来。

    珍妮点了点头,说:“好的,我们喝一杯吧,希望明天一切变得更好。”

    珍妮去拿了红酒,他们干杯,珍妮表现的异常平静,令人不安地平静。喝完了红酒,他们相拥而眠,迪克又把头埋在她的长发里,闻着薰衣草的香味入睡了。

    第二天,迪克醒来时,头昏昏沉沉,他发现自己全身和手脚都被绳子捆的结结实实,嘴里也被塞进了一块破布。他闻到一种什么东西烧焦了的气味,他挣扎着扭过头,惊愕的看见了站在床边的珍妮。

    她面目狰狞,拿着一个电熨斗,那个熨斗显然烧的非常烫,那上面还挂着一些烧焦了的塑料布之类的东西,在往下流淌着,发出刺鼻的焦糊味。

    “你这个骗子,迪克,我要毁了你的脸,我要让你再也不能去跟别的女人鬼混!”她举起电熨斗。

    迪克惊恐的大声呼救,但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他奋力挣扎,却只能扭来扭去。

    珍妮把脸凑了过来,“迪克,你知道吗,我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

    她把熨斗贴近迪克的脸,迪克可以感觉到熨斗那恐怖的炙热,他几乎要绝望了。

    最后时刻,迪克用尽全身的力气,用头狠狠地撞向珍妮的脸,珍妮颓然倒地,瘫软在床边。熨斗从珍妮手上滑落,掉在迪克的胸前。“滋”的一声,随着一股肉类烧焦的气味,迪克的胸部传来剧痛。他顾不上疼痛,从床上翻滚下来,扭动着身体滚向门口。他挣扎着倚着门站起来,用头撞碎了进户门的玻璃,谢天谢地,他的邻居正好路过,他们听到了玻璃破碎的声音。

    迪克获救了,他没有报警,而是去了镇上的法院,提交了离婚诉讼。他吓破了胆,再也不想和这个疯子一起生活。法院很快下达了离婚判决书,鉴于珍妮的精神状态,女儿的抚养权归迪克所有,迪克专门雇了一个保姆照顾年幼的女儿。

    珍妮成了整个小镇的话题,她被花店解雇了,她也不能再住在迪克的房子里,珍妮的姨妈来接走了她。珍妮的父母早就去世了,她唯一的亲戚就是她的姨妈,一个五十多岁的妇人,有点胖,看谁都是一副冷漠的表情。临走时,珍妮扭过头,对着迪克笑了笑,那笑容诡异中带着凄凉,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迪克一想起那个笑容就会一阵心悸。

    在那之后,珍妮就像一个幽灵,迪克总是能看到她。他上完家教课从学生家里出来,会看到街角的珍妮。他喝完酒从酒吧出来,会看到马路对面的珍妮。她仍穿着那条睡裙,头发蓬乱,赤着脚,手里拿着那把修剪花枝的剪刀,面无表情,令人毛骨悚然,她在跟踪他。

    惶恐的迪克申请了限制令,那份文件在法律上禁止珍妮接近他。但是这种限制令就像撑着一把遮阳伞抵挡飓风来袭,毫无用处。终于有一天,在迪克扭头的一瞬间,珍妮从街角飞奔过来,众目睽睽之下,将那把剪刀刺向了迪克的脸。

    迪克并无大碍,只是脸上受了伤,人受了点惊吓。珍妮没有被送进监狱,而是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法庭认为她的精神有严重的问题。

    迪克终于解脱了,他每天还是在中学教音乐,晚上教小镇的孩子们唱歌或者弹吉他,日子过得平平淡淡,但终于不用再提心吊胆。女儿奈尔长大了,她上了小学,每天都很快乐,除了偶尔还是会想起妈妈。

    这一天,女儿的一个同学过生日,她要去参加生日聚会。下午四点迪克把女儿送去她的同学家,约好晚上七点再去接她回家。这中间大约有三个小时的时间,迪克打算回家睡一觉,再来接女儿。他太累了,这真是难得的休息时间。

    迪克像往常一样打开门,不知道为什么,进门的时候他感到一阵莫名地心悸。

    “也许我真的太累了。”迪克安慰自己。他忽然想起了珍妮,想起她穿着睡裙,赤着脚站在街角,拿着那把剪刀的样子,他心跳的厉害。他摇了摇头,心想这会儿她还在精神病院关着呢,有什么好怕的。

    空荡荡的房间,越发显得寂静,迪克几乎可以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他总觉得今天的家里有什么不对劲。

    迪克烧上了一壶水,他准备泡点红茶。他躺在沙发上,随手用遥控器打开了电视,想边看电视边小憩一会儿。州电视台正在播放一则新闻,克洛维斯镇的精神病院有三名病人打伤看守逃了出来,目前其中两人已被抓获,仍有一人下落不明。

    克洛维斯镇,正是他们的这个小镇。迪克猛地坐起来,浑身颤抖。新闻里没有公布病人的名字,但是迪克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他知道那个人一定是珍妮,他不知道为什么,但他断定那个下落不明的人一定是珍妮。

    他忽然想起了进门时的心悸,想起了房间里的不对劲,他闻到了一种气味,他想起来了,那是淡淡的薰衣草的香味,是珍妮的气味。这浪漫的香味,此时却让迪克魂飞魄散,是她!迪克一下瘫软在沙发上。

    楼上传来了轻微的脚步声,迪克害怕极了,他想站起来,立刻逃离这个房子,但是他站不起来了,他几乎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

    一个穿着睡裙的女人,面无表情,如同幽灵一般出现在楼梯上。她沿着楼梯一步一步走下来。

    她拿着一把手枪,那是结婚后不久他们两人一起去买的,就放在卧室的抽屉里准备防身时用。

    “迪克,你知道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这些年我每天都在想你,我一直在等待这一天。”珍妮异常平静,如同他们离婚前的那个最后的夜晚,那个平静的令人不安的夜晚。

    “额,珍妮,我也......我也想你。”

    “我们一起下地狱吧迪克,那里没有那些和你鬼混的婊子们。”

    “不......不要!”

    “你就只属于我一个人了,永远。”珍妮笑了,那是迪克见过的最恐怖的笑容。

珍妮站在楼梯上,扣动了扳机,子弹射中了迪克的肩膀,他倒在沙发上,又滑落在地,巨大的疼痛让他动弹不得。

“迪克,你还没有死,对吗?”

迪克发出了一声痛苦的呻吟。

“哦亲爱的,我忘了一件事,我要先毁了你的脸,这样就没人再认得出你了。”

珍妮走向橱柜的方向,拿起了迪克刚烧好的那壶热水,慢慢的走向迪克。一些热水从壶嘴里洒出来,洒在地上,瞬间腾起一阵蒸汽,发出兹兹的声音。

珍妮拎着热水壶,绕过餐桌,走到迪克身边。

迪克的眼泪流了下来,他闭上眼,想起他和珍妮的初次邂逅,那一天,在市政厅广场的落日余晖里,珍妮绕过那些女孩走到他面前,对他说:

    “嗨,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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