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暂时没有找到什么模型,还是先用黄金圈模型吧~
What
财政部、税务总局在2017年发布的《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提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相比其他行业的广宣费(广告宣传费)扣除比例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这对于化妆品、医药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算是不错的优惠了。
Why
可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要给化妆品、医药制造业、饮料制造业优惠呢?
我们知道税收政策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比如对于烟草行业,税法就不允许他们扣除广宣费,因为“吸烟有害健康”,国家不支持。那么就是说国家在支持化妆品、医药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的发展吗?可是,这些行业为什么要支持呢?而且允许扣除广告宣传费,真的有助于行业的发展吗?我担心的是,这些企业会不会因此更加加大了广告宣传上面的投资力度从而忽视了核心产品的研发呢?
要理解这个问题我们还需要从税收政策的制定环节入手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