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书

半年前,孟宇峰去菜鸟驿站领包裹时偶然收到了一封匿名信。

信中语无伦次地写道:

我走了。

如果你要知道个中缘由,请赶去看看那个电子展板还在不在,可能在东门西门南门北门还是拦在什么路口……总之,这不明长短的日月以来我只看过它在它刚在的时候。区区一次。

春天死了,夏天未至,那是什么日子?能让午后的大太阳烤完了自己,再等到傍晚,风干与冷藏。我在哪儿?醒是醒了,在路上走着,但甚至不知在哪条路,通向哪一处的远方?

那个豢养人彘的圈圈还在?滑稽了,它的在否由得我说三道四?天荒地变,干我底事?

朋友,我可能认识你;因为你比我年轻太多,作为长者,我先验于你,你休想反驳。

我走了。你猜,我还会归来否?

我还选择活着,决不苟且的活。

我发誓,我还要你发誓:一定会活得比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滋润。

这有点遗书绝笔的口吻呐,孟宇峰隐约有所触动,想了一想。格外是他看到末尾的誓言,感觉到七八分的牵强。而这份关于牵强的信仰,孟宇峰是再熟悉不过的。如果用他的一位红颜知己的话来说,这熟悉感一点也不亚于某个特殊的数字。这个数字是:9。不独是单数的9,还包括19,29,39,49……里的9。当然,在孟宇峰的时代,已经是99了,double了的9,double了的眼球刺激,double了的熟悉记忆!

孟宇峰才拆开信读完,发现信封的一角也贴着一张“99”的邮票,这种邮票在市面上从未出现和绝版过,它的背景色乍蓝乍绿,又逐渐向暖色调变异,孟宇峰的眼前忽然一团模糊,一团在蠕动的猬集的皂白。他感到了一丝恶心在眉间心上嗡嗡地低唤,很不适地含胸抱头。

手机好像在抽屉里响了,豁然的铃声。

“礼拜四之后,仍旧是三天的小长假。唉。”

“那岂不是美滋滋?”

“三天,能去到多远的地方?”

“你喜欢流浪?”

“这又怎么讲?”

“不然,你该是图安稳罢,不然你为什么不就近寓居在周边的城镇,甚至城里的某处小筑,完好地规矩地消磨上两个日夜呢?”

“那好,你这浪子为我想想如何流浪?”

“可曾度过码头、月台以及空港的夜晚?”、

“我在人间天上都曾往来。”

“一个人的流浪?”

“为什么不会是一个人的‘朝圣’?”

“哦?请举一隅。”

“我至少有三隅来反:在垦丁听海,在上野赏樱,在老虎滩吃海鲜。”

“看不出有什么圣迹在里头,只看到了消费主义和狂欢伦理。”

“你总是这样的损,对你有什么好处?”

“对我?我不知道,对‘我们’可能有所不同。”

阮舟咯咯发笑起来,爽朗之气半如老妪,半似慷慨燕客。

“宇峰,正经问你:明天说走就可以走吗?”

“这样,舟,那我就不正经地回答你:七点。地方随机。见不到人和平鸽就放飞了。”


在那几根柱子前没有谁知道她站了多久,当然,她也不自知。那几根立柱不曾是肉作的擎天柱,她的恬静守望也全然不似女娲的抗争来得剧烈。她更像只无知觉稻草人,要是经过一番沧桑的洗礼,想必也和身后的立柱等观无异了。偶然,一部校园巴士无声地驶入,穿过了稀疏的柱林,再过了正东的大门,之后也并非一马平川;一块森然高大的电子展板便矗立在迫近之处,三秒,两秒,一秒……这是巴士的空间;一秒,两秒,三秒……这是那块板子的时间。此空间用彼时间作为尺度,此空间属于彼时间,两者间构成了崇高而和谐的系统。

她有一副很标致的后脑勺,修短合度的发辫在晚风里分散成一只活的手,轻轻的托着,勤勤的拂着。孟宇峰是在兴尽返校的那夜,十一二点钟的样子,与她邂逅认识的。

他这回是“闯”:虽然也刷了门禁的卡,但门卫好像是故意按住了不放通道。

“大叔我求您,下不为例了。”孟宇峰笃笃笃把门窗敲个不听,传达室里始终没有回应。

里面熄灯了,外面街灯倒幽幽的亮着。

“没用的。别求他们。”那女子说话了,“我恨他们,我恨他。”

“怎么了,小长假玩得不过瘾?发牢骚这么狠。”

“没去度假。”

“那这么晚了,不在学校里,也被拒之门外?”

“人家是从外边回,迟了点。”她的声音有些抽噎,“我是个不玩的傻瓜,就傻站着,站到连‘迟了点’都不知道。”

“哈哈哈,都从等人开始的嘛,虽然被爽约,但我认可你的痴情。”

“简直不可理喻!”她突然不耐烦了,“我重申:我压根没想去度假。”

孟宇峰心想,话题应该就此终结了,于是很自觉走到边上的一块圆石,沉坐不语。他渐渐陷入了遥想:第一个白日里,他在达罗毗荼的旧址牵了舟的手,契机是舟打算入乡随俗跳一段“天竺少女”,谁知民宿竟建在斜坡断崖处,她没成想石子路陡脚下踩空,黄泥路湿鞋底飞滑,鬼知道那个探古寻幽的胜地地形有多复杂——幸好他拉住了,也算是牵住了她的手。她在后来的日记里也不无表达了这场劫后的“余悸”:某年某月某日,我差点失去了自己。第二个白日最值得纪念的是舟的吻,而且舟夺去了他的初吻,那是在开普敦的落日余晖下发生的,她没来由地把自己灌醉了。一个借着真实的醉意去吻,另一个佯醉着配合。第三个白日……忽然,他被迎面而来的几滴水打扰了思忆,水滴慢慢淌下,停在了脸颊红红的吻痕上。舌尖试探试探地伸出来舔舐,水是咸的。这时,头上的蔚蓝色块,胡乱点着星辰的白垩;这教人忧愁的蓝和白。

“为什么他,他总是满世界的瞎跑?”那女子转身指在了孟宇峰的身上。

“得,又一个流浪汉,又一个爱上流浪汉的人!”孟宇峰自言自语道。

“你……你在说什么?”那女子走近了,人像个孤魂野鬼似的,但脚步显得异常沉重。

“可惜,我想说的是——”

“你说!”她努力命令得很大声。

“可惜你不喜欢流浪哇!”

“……”她倒下了,萧然的横陈,尽收在孟宇峰漠然的眼底。

这一根潇湘的竹子最终斫于这一位浪子言语的刀锋。


阮舟难得被运气眷顾,像这次约会地点,她竟然猜一次就中了。

临行前,天蒙蒙亮的时候,舟就背着个袖珍包,到空荡的大马路上来回溜达。

阮舟从前到后来没有耍过小聪明,她总是在他人的算计中被动地存在。这次却是例外。

等等,我需要思考思考,不能总是被他牵着鼻子走。何况本来,难道流浪人会不懂流浪人的心思吗?我是属于流浪的,他是属于流浪的,所以,我们没有理由不互相懂得。这时候,她正在任意的一家食堂吞豆浆咽包子。豆浆通过毛细的管往上抽,包子通过稍粗的食管往下挤——这里面,舟似有所悟:这样单调重复下去,我的早餐时间就算终止了?如果说单调重复的过程无意义可言,那么度量这一过程的时间又算什么“子虚”或者“乌有”呢?不然不然,作为流浪的人,我们应当漠视“时间”这一计量单位的存在,就像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在空间上放肆灵肉官能的体验,何尝不可呢?、

她一抬头即是石英钟,如古时府衙的“明镜高悬”,时间被她看得分秒不差;世上的钟表让惜时的人们看了多年,依旧精确得可怖。她早饭才用完,像又坐了一趟过山车,反胃了。

“快点起来吧。”

“奇了,你怎么知道我还没起?”

“你在一日之计的问题上太图安稳咯。”

“呵,你还明知故问。”

“好啦,废话待会说,我先到你宿舍楼下咯。速度。”

“Yes,madam!”


这里一切都是白色的,近乎纯粹的白,仿佛一束阳光进来便能过滤掉这里面其他的杂色。

潘曦所在的病房里没有一扇窗户,无论墙壁、床单、桌椅,白色就是白色,一开灯就能由观者自证它的纯粹性。孟宇峰去看望她的那天,是手先进来的,一手提着水果篮,另一手开了灯,眼睛随后潜入,遇见了一张煞白的脸。

“家杰,家杰,你这狠心短命的……家伙。”潘曦脸上有一张嘴,嘴唇抖得厉害,还勉强自己清楚说话。脸上还有两个窟窿,窟窿里有两颗果核,果核嵌住了,一动不动。

孟宇峰情知她的耳朵还是好的,故不作声,单是把手伸出去,柔柔握住她枯枝般的手。

“你,你怎么不出声啊?”

“你早就盼到了今天吧,我这幅德行,你才满意了,是不是?!”

“……”

诶,今天几月几号了?而我背她过来又是在什么时候的半夜呢?

等她说累了,趴在手掌上睡着了,孟宇峰总算松了一口气,把自己的大手小心翼翼地从她的小手中抽离,然后准备别了这伤心郁塞之地。前台护士小姐还顺便提醒他是否已经签署为病人家属,以及是否有继续支付住院费的意愿。护士小姐的制服真白,脸和手好像逊色些。

“啊!”孟宇峰踏出医院大门的时候怪叫了一声。

“啊什么啊,你要负责的。”原来是阮舟。

“你怎么来了?不对,你怎么知道我来医院?”

“去和潘曦亲热啊?”

“你认识她?”

“我不认识她,她认识我,”舟神神叨叨的,“其实,她也不认识我,她说的那个‘家杰’认识我,嘿嘿。”

“家杰?”

“对,我的准男票吧,但我从来没有真正答应过。”

“男票还有准的?”

“当然有,男闺蜜也有准的。不过我可以确保你不是准的。”

孟宇峰退了两步,好像被什么东西,可能一条无形的领带牵引,哽住了喉咙。

“我也不知道自己如何赖上他的,他不像你可以陪着我走遍四方——尽管他的全世界都是在动荡中,他是一个人的颠沛流离——那种动荡教人不安,但也很诱人去冒险一试。”

“又一个约翰·斯特里克兰?你居然用情了。”

“是,可我们一直用三毛和荷西来自况的。”

“为什么没在一起浪游?”

“谁说我们真正在一起了呢?在此之前,荷西有荷西的,三毛有三毛的,万水千山的梦。”

“那么,”孟宇峰有些分明了,“我和你在开普敦的那次接吻,你是有想象在另一个平行时空和家杰进行的么?”

“灵肉分离的说法,全人类往往习焉不察。”

“同理可证:我和你在波哥大的尤云殢雨也可以被原谅?他完全不需要知道?”

“当然不需要。如此提问的话,我对你这直男有点失望哟。”

“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然而,在此岸生活的直男再怎么拐弯,难道真能不论时空的界限进入到你的彼岸世界吗?”

“……”阮舟喑哑了。

“诶,原来我才是个傻子,原来比我聪明的人都选做了独行侠。”孟宇峰叹道,“事到如今,我也已经绝望了:因为我发现你们真正倾慕的对象是自己。”

一周后,学院告示栏上多出了一条“休学申请”,申请人有两个:孟宇峰、潘曦。

打扫病房时,孟宇峰惊奇地发现了又一封匿名信,信中口吻似乎与半年前所读的无二:

我想回了。“外面的世界太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唱得很真实。

如果我还选择活着,似乎偏于厚颜。

不如,得过且过罢;世上真的有追逐“诗和远方”这种终极理想的有闲阶级?反正我确证了:地球表面绝无此族。

你现在过得滋润吗?可能我无资格问你。我真弄不懂当初我从何而来的自信心和优越感。

舟都告诉我了,潘曦在你那里生活得很好。请你让她继续这样生活下去。

我还没回。也许我本该发誓:我一定会死在圣·埃克苏佩里飞机失事的撒哈拉沙漠中。

“给我。”孟宇峰把信递给潘曦。

信被撕成了两半,被扔进了纸篓。

“为什么他总是满世界的瞎跑?”

“我只图安稳,像现在,守在你身旁。”

“为什么我都沦落到此,他还是音讯不来?”

“你看,同是天涯沦落人——至少有我陪你,聊聊天。”

“何必——你的日记里很难再有轰轰烈烈的漫游了,我真替你感到遗憾。”

“我倒替自己感到欢喜。”

“你愿意记记流水账,把日子活在鸡毛蒜皮上?”

“不愿意,所以我干脆戒了,不再记了。”

孟宇峰从包里拿出日记本来,里面记载着大学两年以来,他无数次泛舟的故事。

“给你了,”他平静地说,“也扔了吧。”

“好,给我。”潘曦把它藏在床头柜的抽屉里,“说不准这是‘抽屉文学’呢,在不远的未来能重新绽放?”

“嗯……既然你留着,那就当我送你的,虽然我并不希望有那一天。”

“今天几月几号来着?”

“五月二十一号。你看,这昨日的玫瑰还是新鲜的。”

“嗯。九十九分之九十九的新鲜度。那,现在几点?”

“十一点四十咯。饿了?”

“以前都是我做给别人吃的,”她难得地笑了,苦涩又甜蜜的,“可我竟然都不知道自己喜欢吃什么。”

“往后,我来做做,”孟宇峰淡淡说来,“我至少知道自己喜欢吃什么。希望你也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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