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的第二天,林耀早上醒来,照常洗漱完,拉开冰箱的门,从里面拿出一包快要发硬的面包。“奶奶的”,林耀心里想,但还是就着一盒牛奶匆匆咽了下去。
北京的二月,起风,天虽然蓝,可风还是没有春天的和暖。林耀忘了带围巾,但很快就要进地铁站,他也就作罢。那条围巾还有前任情人喜欢的香水味,林耀一直没扔。但说真的,围巾的手感真差,不是羊毛的吧,就是好闻。
快到公司的时候,林耀的手机震动了一下。他脱掉手套,看了一眼屏幕。是一条微信,一个好友请求。但林耀没顾上细看,径直进了办公楼的电梯。
这栋办公楼唯一让林耀觉得欣慰的,是东西各有十二部,所以永远也不会出现某些大企业员工都围在大堂排队进电梯的情况。林耀上的那一部电梯里,有个年轻男人,穿着驼色的风衣,头发梳得锃亮。林耀打了个喷嚏,应该是发胶的味道。“还没到春天,就穿风衣,真是有点不‘体统’”,林耀瞥了一眼这个男人,却看不清他的脸。18楼到了,电梯门还没有完全打开,那男人就像只兔子一样蹿了出去,林耀不耐烦地按下了关门键。
邮件不多,电话也不多,但一个电话却打了足足一个半小时。中午林耀跟同事下楼吃饭,发现外面竟然下雪了。短短的时间,公司办公楼前的花园里,已经白雪皑皑,偶尔落着几个脚印,看上去应该是姑娘们的高跟鞋,大概都是图新鲜,来拍拍雪景。林耀把羽绒服的领子竖起来,钻进雪地里,点燃一根烟。就在他的不远处,雪地里躺着一条围巾。林耀定睛一看,这不是自己的那条吗?
没错,是自己的那条。林耀弯腰拾起围巾,凑到鼻子前,熟悉的香水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