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这人,就像被命运狠狠扔进荒岛上的一颗种子,旁人看他是绝境,他偏能在石缝里拱出根须。你瞧他刚上岸时,怕得像只受惊的野兔子,攥着把破刀在沙滩上打转,可转头就敢钻进密林,把野果塞进破口袋,把淡水藏进掏空的椰子壳——这人身上有种奇奇怪怪的“务实癌”,天塌下来先顾着找块布挡挡雨,而不是蹲在原地数自己流了多少眼泪。
他的手像有魔法,破船里捡来的钉子能敲成木栅栏,野山羊能被他驯得跟家犬似的摇尾巴,甚至在山洞里搭起“小仓库”,陶罐里的麦粒标签写得比账房先生还清楚。最绝的是他那股子“跟自己较劲”的劲儿:暴雨冲垮了茅棚,他骂两句脏话,第二天一早就光着膀子重新夯土;生病发烧时,他把《圣经》压在胸口,一边咳嗽一边盘算明天该种几垄玉米。
有人说他孤僻,可他对着星期五比划着手势教说话时,眼里亮得像落了星星;有人笑他固执,可正是这份“一根筋”,让他在荒岛上把日子过出了声响——有庄稼拔节的脆响,有山羊咩咩的叫声,甚至还有他自己哼走调的水手歌。这哪是个被困的落难者?分明是把荒岛改造成自家小院的“拓荒艺术家”,用双手给绝望写了封长长的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