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作业,是关于爱情的。我的总结是:一首歌,一段劫。
第一段爱情,存活期3个月
大学时,农学院一直被形容为恐龙和青蛙遍地的学院,很不幸,我们那个校区集合了农学院以及畜牧兽医学院。整个校区的画风是朴实无华的,而在这样一个黑白色为主色调的空间内,出现一个灰色,自然就很引人注目了。而我,一个外貌协会的,很明显地注意到我们班一个矮子中的将军。
在男生平均身高165左右的班级,他178,显然是出众的,加上平时不爱说话,给人的感觉总是酷酷的,虽然成绩一般,虽然五音不全,虽然跳的舞很难看,但是,我还是关注了他。那个时候,我是团支书,刚进大一,学院有各式各样的活动,每次我都给他报名,并拉着班上的同学给他加油。
那时候,没有手机,也没有现在丰富多彩的娱乐项目,那会儿,班级同学最愿意一起的便是打牌、溜冰、压马路,而每次,不论有意还是无意,他总是走在我身边,默默地听着我和其他人聊天,偶尔插一两句。
再后来,一个周五的下午,我一个要好的同学,突然神经兮兮地约我晚上去溜冰,还让我不要和其他同学说。结果,那天晚上,出现在溜冰场的便是我,我同学,还有——他。不记得他当时说了什么,只记得后来我开心地靠在他肩上,还有那天溜冰场上一直播放的周华健的歌——《有没有一首歌会让你想起我》……
那时候,谈恋爱是不敢公开的,尤其我还是班干部,于是,我们采取的是地下恋爱,平时各管各,顶多自习课的时候坐在一起做作业,自习课后去食堂或者校门口吃点小吃。那时候,看到对方进教室时,两个人会心一笑,是最甜蜜的。
然而,好景不长,我们的恋情终究被人发现了,受到大部分人的反对,甚至被班级同学排斥。原来,我们班另一个比较优秀的女生向他表白失败了,原来大家认为他那朵鲜花插在我这牛粪上。于是,我开始自卑,开始患得患失……
再然后,暑假过后,精神脆弱的我选择了分手,那一个多月,我每天抱着布娃娃哭得撕心裂肺,体重华丽丽地从126直线降到106,害得妈妈以为我在学校生了大病。接着,我辞去了团支书,脱离了大部队,每天自习后待在学生会办公室,直到宿舍熄灯前才回去。那一年,我喝了一年调理脾胃的中药,吃了一年的不放蒜的烂面条。
再然后,听说他一个高中女同学和他同居了,他每周末都会去南京。再然后,我便避免和他任何的接触,直到毕业,我们再没说过一句话。尽管,有一句话,我一直想问;尽管,毕业散伙饭时,他说了一些,可是,时光不能倒流。
再然后,便没有然后了……
这段没有参杂杂质的,姑且算是爱情的故事,让人记忆犹存的便是那首很应题的歌。每次听到这首歌,都会让我想起当年那个懦弱无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