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朗特在《简爱》中说:爱是一场博弈,必须保持永远与对方不分伯仲、势均力敌,才能长此以往地相依相息。因为过强的对手让人疲惫,太弱的对手令人厌倦。
勃朗特的话其实很有道理,疲惫和厌倦的下一步就是结束和放弃。很多人在一段感情终结时,都说是对方提出分手或者离婚的,但其实有很大一部分是自己先放弃这段情感的。
怎么说呢?从现在网络热议的一件事来说吧,前久我看了一篇文章,提到统计出现在社会离婚率居高不下,而在离婚的人群中80%都是由女方提出来的。
很多人,特别是被离婚的一方就大肆开始指责这80%提出主动离婚的女性,说什么物欲横流、不负责任、没有家庭观、太物质等等。
我们假设这个比例是真实的,因为我没有调查过,所以假设。那么有没想过或者观察过,身边类似的家庭或男女朋友情感关系呢?有一部分人,专门强调不是所有,以免被骂,说全部确实也不客观,这部分被离婚的男性,结婚后继续过着在家做儿子的生活,区别是多了一个“妈”来宠她、伺候他,工作得过且过,满足感特别强,游戏、手机、麻将是除了上班睡觉时间之外的主要活动,在带娃、家务、家庭事务这些问题上,一样习惯当甩手掌柜。
妻子频频提出意见甚至抗议时,习惯性把这些当成了“妈妈”这个角色的说出的话,可是兄弟们,咱媳妇儿可不是咱妈啊,母子关系是永恒不变的,而夫妻关系是“合约制”的啊!
结婚后不做角色转变,不从“孩子”和“被迁就被照顾”角色中转变出来,注定兔子尾巴长不了啊~
从社会学观点来看,女性结婚角色转变会快一些,特别是当母亲以后,基本都会实现顺利转变,所谓转变就是从一个家庭中“孩子”“被照顾”“被原谅”的角色转变成“责任人”的角色,但大部分男性就会慢一些,这和男性没有怀孕生子过程有关,在中国也和传统习惯有关,和独生子角色有关,试想如果5年7年不能实现转变,是不是就像勃朗特说的“太弱的对手令人厌倦”?
这里说的“太弱”,指的是家庭角色中的太弱。如果我们把一个家庭比做一个公司,把家庭事务比做公司大小业务来看,两个合伙人(夫妻双方)开始共同注资成立公司,随着时间发展,其中一方既不打理公司内部事务,也不经营公司业务,只有另一方在苦苦支撑,如果说段时间内,这是可以维系的,可是5年7年呢,不管你是男性还说女性相信面对这样的合作伙伴也会果断说“NO”。
当你说“NO”时,旁边的人指责你破坏合作关系,你什么体感?
其实,在这个例子中,我们轻而易举可以看出,首先破坏“合作关系”的,是那个不作为的人,而承担骂名的许多时候反而是那个一路向前,最后苦苦支撑不成的人。
爱是一场博弈,必须保持永远与对方不分伯仲、势均力敌,才能长此以往地相依相息。
确实是真的,手动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