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来,哲学在人类历史上的地位宛如英国女王王冠上最为璀璨的那颗明珠,熠熠生辉、神圣无比的同时,让人充满好奇与渴望。而人类历史长河里所涌现出的大批哲学先贤,为这期间众多形形色色的人们提供了生活、工作和情感上的具体指导,特别是唯物辩证法中的矛盾辩证法,既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原理,又是详细解释和分析我们工作、生活、学习等日常行为中出现具体困惑的常用理论工具。今天,我更想从矛盾辩证法的角度谈一谈工作中 “换岗”、“跳槽”等职位变动行为对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特别是因此而产生的常见困惑诸如职位、职务内容的理解偏差、调岗动机、情绪特征等系列行为的看法。
众所周知,就职是当下年轻人学习社会行为、融入社会环境和发现自我价值的必经之路,但太多的年轻人在校期间疏于对自身职业生涯规划的深思熟虑,或是因为外因,或是因为内因而“贻误良机”匆匆步入公司参加工作,这样的情况下多数的年轻人出现了学习障碍,融入障碍以及自身价值判断高估或是低估等问题。介于此,我们从矛盾辩证法的根本含义中分析这些问题,尝试给出较为恰当或是合理的解释,并提供些当下我本人觉得妥当的意见,哪怕仅仅只是一些积极向上的想法,也希望能对他人自身职业生涯规划梳理提供点滴帮助。
首先,参加工作和校园生活二者之间有联系和共性,不过多数时候是不同的,领导不是老师,同事不是同学,业绩考核亦非考试……事物中质的不同就决定的了日常过程中两种环境体验下的天壤之别。国内公司招聘,目前采用签署《劳动合同》为主要约定方式,《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这和雇佣还不完全相同。我们签署劳动合同,即意味着我们为用人单位负责,二者在社会中休戚相关,荣辱与共。员工对于用人单位,既有按约定履行自身职责的义务,为公司创造价值,又可通过自身工作的表现,申请、行使自身权利。用人单位对于员工,既有按约定履行薪资、福利等奖惩制度的义务,我国《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具体还表现在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那提一个小问题:用人单位在履行自身义务的时候,能否按照要求行使权利,规定员工做好份内工作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必然是肯定的。不过这个答案会让相当一部分人不舒服,这种不舒服有许许多多的理由,所有的理由必然围绕着自身体验,而这种体验上的不愉快,主要来自于对职位、职务内容的理解偏差、对其他岗位的肤浅了解以及自身情绪中对他人评价或态度的夸大渲染。
多数年轻人在接触第一份工作之前,是没有做好任何准备的,认知未能及时在环境变化的同时做出改变,因此在这个大前提下,导致了很多年轻人进入工作后对工作内容的失望,甚至是反感,抵抗或是软抵抗,具体表现在对考勤制度、KPI完成率、同事业绩竞争、公司资源分配、领导或是前辈对新人关注与培养制度上的不满意。这是忽视了工作中矛盾中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所导致的工作问题。这些工作问题,在情绪上表现为低落,迷惘,孤独,易怒等不稳定的心理状态,在行为上表现为偏爱独处、冷漠、吐槽(过分的多)、刻薄、制造假想敌或故意与同事对立、生活上易大吵大闹等极端行为。那申请调整岗位或是换一份工作,问题就能得到圆满解决吗?有些人是解决了,但更多的人依然面临着新的问题与困惑,难道我们就不对“这些真正解决问题的人”所工作越来越得心应手的现象感到好奇吗?很多人忽视了这一点,并非不好奇,而是太过于强调自己的感受了。
盲目的从学校进入一个岗位,本身就是一件不负责任的事情。再之不认清自己的优劣势,不发现自己的长处和兴趣所在,不深入匹配自身与职位适当性的频繁离岗换岗行为,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所谓工作中的矛盾关系,其实是工作中事物要素之间或事物与事物之间的既对立(相互排斥)又统一(相互联系)的关系。工作中矛盾的对立和统一是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对立属性又叫做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又叫做同一性。关于这两方面的具体案例在工作中比比皆是,身处一个销售(做市场营销)岗位上,工作内容实现方面自律和他律就是斗争的,又是同一的,没有自律就没有他律,没有他律也就没有自律;按工作约定时间内达到要求过程中,自由和约束是斗争的,又是同一的,不存在完全的自由,也不存在完全的约束,正是有了自由,才会有约束,也正是有了约束,才会感受到自由;在为客户对象提供工作服务中,恪守原则与灵活多变也是要辩证地看待的,目的是要达到有效的、积极地、妥当的结果,那方式就不能机械化,流程化,而应该定制化,效率化。世界上各式各样的用人单位的存在,多是要求员工创造效益的,市场岗的职位就会涉及到老客户的维护,新客户的开发,个人客户的维护,机构客户的维护,或是个人客户与机构客户的开发,在这些岗位上的人需要自己创立一套方法,虽多劳多得但竞争残酷,也是市场岗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矛盾;对于公司中关乎每日能否正常运转的中台后台岗位,那矛盾的普遍性就集中在工作形式按部就班,工作内容单一,严格的制度规范和约束,对差错的容忍低于同期的市场岗,所需要处理的具体事务和市场岗虽有联系但本质不同,所获取的薪酬嘉奖较为固定,在这样的岗位上勤勤恳恳工作是标配而非谈资。这些都是工作岗位上矛盾的普遍性,除此以外,还有特殊性,这就和用人单位的规模、企业成熟度、企业文化等要素相关了,这考验一个员工观察和学习的能力,观察什么?观察那些制度之外的规则,学习什么?学习同事在公司安身立命的本质。
我们在渴望解决和处理这些矛盾的时候,即形成了事物发展(工作开展)的主要动力。不论当下的工作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比较过,还是因准备不充分而被任命上岗的,认识工作岗位上的矛盾关系的两个方面(对立和统一),并吸收中国哲学中“和合”思想的合理内核,就能正确的认识自身和当下工作的匹配程度,从而发挥当下工作平台的一些优势,回到自己制定的职业生涯规划的实现过程中去。
大致的前因后果如前文所述,在这里我并不是鼓励别人明明痛苦却依然要煎熬度过,而是鼓励大家从矛盾辩证法的角度上去理解和看待工作。当然这里也存在一种情况:我们在做一份不愉快的工作,身处囹圄且需当机立断。该如何是好?倘若暂时不能以合理的方法论去看待或是执行当下工作的内容,那应当先建立自己的方法论和价值观,并系统的制定好自身的职业规划,罗列长期(如20年)目标,中期(5~10年)目标以及短期(0.5~1年)目标,再做换工作的准备,这才能尽可能的使自己成为换工作后越来越得心应手的人(真正解决问题的人),提高工作幸福程度的概率。否则,不以认清自己和系统考察新“标的”为大前提下的换岗行为,都是盲目的,缺乏前瞻性和不计后果的行为。
最后,简单的谈一谈跳槽或换岗对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的一些影响。从矛盾的“两点论”来说,换工作有利也有弊,利的一方是:焕发活力,提高自身的工作热情,新的环境从新定位自己,或是更多的薪酬,更有业务拓展帮助的职位等;但弊端一样存在,例如未知的工作困难,新的人际关系,工作技能的不熟练以及从头开始的职业晋升路程等,我们既要看到这个行为导致的结果的对立性,又要看到其统一性。
盲目的换工作犹如望梅止渴,虽然不会立刻渴死,但终究不能解渴,解决饥渴的具体做法应是清醒的认识自己并参与劳作,其他皆是妄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