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费曼是个有趣的人。他是物理学家、诺奖得主,但他最迷人的地方,不是学术地位,而是他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对世界抱有天然的好奇与恶作剧般的探索欲。《发现的乐趣》这本书读起来不像科学家的自传,更像一个邻居大叔,边弹手鼓边给你讲他如何拆收音机、如何在课堂上“整”学生、如何为了研究蚂蚁而趴在地上观察半天。读完之后,我脑子里挥之不去的只有四个字:活得真爽。
我突然意识到,费曼真正厉害的不在于他“懂得多”,而在于他“好奇得彻底”。他从不害怕承认自己不懂,甚至把“不懂”当成快乐的起点——“我不知道,这是个有意思的问题!”反观我们大多数成年人,知道得越多,好像越不敢承认自己不知道,生怕“丢脸”。身为老师,我每天面对的是成百个提问的机会,可我有多少次真心地和学生一起大声说出“我们来试试会发生什么”呢?
费曼常说:“学习不该是为了得到正确答案,而是为了发现世界有多精彩。”这一句话让我联想到自己的课堂。有时候我讲得太“标准”,内容太“正确”,结果学生点头如捣蒜,却没有一双眼睛因为惊奇而发光。我是不是也该学学费曼,把课堂教得更“好玩”一些?比如故意留一个未解之谜吊着他们的胃口,或者允许学生提出“看似无聊的问题”,让他们在笑闹中感受知识的魅力。
书里还有一个片段让我印象深刻:费曼的朋友夸他说“你比普通人更懂美”。费曼笑着反驳,说恰恰因为他懂原理,花朵在他眼里不仅是好看,还充满结构与能量的奥秘。他并不认为科学会破坏美感,反而认为“理解,是更深层次的热爱”。这句话让我重新审视“学习”这件事——也许学生之所以觉得某些学科“枯燥”,不是它们本身没趣,而是我们没有引导他们看到内在的风景。
读完这本书,我得出了一个结论:费曼不是为了成为伟大的科学家而去探索世界,而是因为实在玩得太开心,顺便成了一个伟大的科学家。那我呢?我是否也能在日复一日的教书生活中,重新找回一点属于“大人版好奇心”的火花?比如多问学生一个“你觉得为什么”,多给自己一个“我也不知道,让我查查”的机会。
如果有一天,我的课堂上不是只有整齐划一的答案,而是充满“哎呀,原来还能这么想!”的惊叹声,那我想,我就真的学会了费曼所说的——发现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