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的《活着》是一个简单的故事,叙述也很朴素;书中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不可否认它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作者不遗余力地展示误导的命运如何摧毁人的生活。
人各有命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不同的。艾丝美拉达幼时被偷与生母分离,找到父母是她的念想,乐观向上是她对生活的态度;三毛偶然间在国家地理图册上看到撒哈拉沙漠,感应到前世的乡愁遂毅然前往沙漠与深爱她的荷西在沙漠中努力生存;阿米尔在经历战争爆发国家分裂,逃往美国却好景不长和他相依为命的父亲又因病去世,靠才华在美国站稳脚跟。
《活着》主人翁的原型是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活着》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当生活赐给我荒野时,就意味着, 它要我成为高飞的鹰。
半年前,我意气风发升入高中。我憧憬着进入名校的生活,做好了为高考拼命的准备。此时命运给我开了个天大的玩笑:我被确诊患上重度抑郁症。难怪啊,我会整日昏昏沉沉没有力气,几度晕厥头痛欲裂。这里的冬天真的很冷,可是远没有我拿到确诊报告时刺骨的冷。四季如春的昆明,暖和的空调都没能温暖我冰冷的身体。我拿着确诊报告单在医院的椅子上瑟瑟发抖,走在医院幽暗的长廊时仿佛要把我这辈子的路都走尽了……
我住进了精神病院,那里真的好可怕:病房的窗户都是钉死的,空气沉闷的让人窒息;吃饭的时候遇到过傻了的病人,我害怕的不敢再去食堂吃饭;睡着的时候总会出现幻听,孩子的哭声、大人的争吵声、还有无数的谩骂声。我害怕啊,我怕有一天会绷不住神经成为了傻子。我告诉父亲:“我宁愿死了,也不愿意成为傻子。倘若救不了我,就请弃了我。”霎时,爸爸的眼眶噙满眼泪。
病发时候那种生不如死的痛苦我这辈子都不想再经历。感觉身上痛但是什么问题都没有,就是痛。痛厉害的时候在地上不停打滚感觉头要痛炸裂;无缘无故的流眼泪;懒,不是懒,就是觉得被封印了动不了;记忆力不如以前了,我记得之前最多的一次一下午可以背60多页,现在一两页都很困难,好多事情反应不过来;明明已经星期三了,记忆却还停留在上星期。走在路上,常常忘了来时的路;失眠,并且伴随着早睡惊醒,即使轻微的声音都会惊醒。梦里也经常流泪,每天都会做噩梦;想死是常态了,不会自杀却盼望着有意外发生;安眠药的剂量一天天加重,却还是失眠。世人皆知,氟西汀的意思是‘你是我的命,没你我会死’。却只有少数人知道,它的副作用有多大。一旦开始服用,就是在消耗生命。
那段时间,我厌食吃什么都吐,时常干呕腹泻。身体消瘦得厉害,后来就开始打营养针。我断断续续打了一个月的营养针,后来手上全是针孔,找不到打针的地方情况才开始好转。但是却患上自闭症,不愿意和任何人交流陷在自己的世界里。家人的陪伴是良药,父母花时间花金钱带我到处旅游。黄果树瀑布的气势磅礴让我震撼;民族村的文化,改变了我对少数民族的认知;滇池的海鸥使我燃起了对生活的向往。我开始阅读书籍,练书法,绘画,弹琴,运动,瑜伽,歌唱我的生活渐入佳境。我从没有想过我居然会喜欢上看《红楼梦》《追风筝的人》这类世界名著。
阅读完《活着》改变了我对活着的认识:主人翁富贵早年迷上赌博败光了家产,父亲磕死在石缸上。富贵开始了农民生活起早贪黑,嫩手因为做庄稼长满了水泡,一家人挤在破草屋里。进城给母亲买药却意外被抓去充军,母亲临死前仍然相信福贵没有去赌博。儿子被抽干血而死,女儿难产去世,妻子病死,女婿死在工地上,唯一的外孙也因为自己的疏忽噎死。到最后只剩下一头老牛与自己相依为命。对平常人而言当外孙死后,已经失去了生活的动力,死或许是种解脱。但是对福贵而言他只是很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我们会来到这个世界,是不得不来;我们最终会离开这个世界,是不得不离开。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 ,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活着》这本书陪伴我度过痛苦的岁月。随着时间融进我的骨髓,和我的血液在身体里流淌。我已经看过它三遍:第一遍是感兴趣它的书名;第二遍是在我自杀过后,流着泪看完;第三遍是我对生活沮丧的时候。人总是要死过一次才会更珍惜生命,悲观只能产生平庸,乐观才能造就卓绝。往后它也会一直陪着我度过余生。
什么都是一阵风,风刮过就记不得了,前面那么好,不要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