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远的姑姑姑父叔叔爷爷奶奶都到了张远家吃了顿饭,把个张远高兴坏了,吃的香的,小家伙倒是吃了很多,硬把个肚子吃的圆滚滚的。
第二天一大家子人又在张远爷爷家吃了顿饭
初七张远的叔叔就又外出打工走了,姑姑姑父也回了外地了。
随着在外务工在外生活的村里人走了以后,年味又开始慢慢消散了,除了大人们持续打牌的热闹。
也有很多的婚礼和圆十二岁的生日选在了正月,也是热闹的很哩。
这个地区的人们都是在孩子十二岁的时候圆生日,这个生日和婚礼的热闹程度相当的,十二岁圆生儿也是很有寓意的。
正月里最后热闹的一天就是正月十五了,正月十五一过完就开始忙了地里的事儿了。
正月十五闹元宵也是正月里热闹的一天,这个地方的闹元宵还是很热闹的。扭秧歌,軋高跷,骑毛驴。
顺便提一嘴,这里的正月十五不吃汤圆,吃的还是小饺子。
张远第一次尝到元宵还是在十四岁姑姑带回来的,当然是后话了。
每年的闹元宵还是隔壁村陈家村的秧歌队来热闹,算是比较专业的,到了正月十五就开始各个村子去扭秧歌。
秧歌队到了张远的村子挨门挨户的扭秧歌,到谁家扭上一会谁家出个十块八块的,家底厚实的给上二十块钱,给上俩盒烟一瓶酒。
有很多人不愿意出十块八块听到敲锣打鼓的声音就躲出去了,要不就是把大门锁住,佯装家里没人的表象。
更有甚者:“这群讨吃了又来了,年年往过来跑,扭上一群给上他十块钱,有这十块钱买点甚不好!”
张远和着一群小孩子跟着秧歌队凑热闹,走哪跟了哪。
有时还会有意外之喜,有主家给秧歌队后面跟着的小孩散上几块糖。
这就是童年里的无知无畏吧,凑热闹,嘴还馋,无忧无虑的。
晚上秧歌队走到了张远爷爷家,张远跟着也回到自己家看热闹,晚上更热闹些,趁着夜色放上个礼花炮,人们也不会欣赏烟花的美,只觉着着好看。
张远爷爷张普和秧歌队里的老头寒暄几句,表演完过后给塞上了十块钱,还给递上了一瓶酒。
秧歌队走了之后奶奶王三女埋怨张普:“看那抖的,十块钱直接就给给捏了,把门锁住不让他进来到行了,扯的,硬要给上捏十块钱。”
站在跟前的张远说:“十块钱呢,还不如给我花了。”
王三女说道:“就是,十块钱还不如给猫猫儿花了。”
张普恼了道:“女人势家的懂个甚,正月十五图个红火,给上他十块钱。”
张普进了家给张远抓了把糖蛋了,张远就又不想十块钱的事儿了。
十块钱对他来说是巨款,他也有个一块钱两块钱就行,每当手里有了钱第一时间跑到小卖部。
王三女总是说张远手松手里留不住钱,有几个钱就送了代销舍了。
那个时候的小孩子嘴也馋,就想着吃,过年收到的压岁钱也被迫上交了。
其实也是生活条件所致,再放到后来小孩子们的压岁钱动轧几百块钱,家里条件也好了,也不差个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