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 / 梁嘉怡
大快人心!
广东出台校园欺凌治理方案,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也属欺凌,严重者或将被开除学籍!
2018年11月12日,广东省教育厅官网公布13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学生欺凌的预防、种类、治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实施办法》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学校对于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在进行批评的同时给予惩戒,严重者可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实施办法》规定,本办法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一、为什么我们要重视校园欺凌?
2014年,《美国精神病学杂志》上的一项研究追踪了一群参与“英国国家儿童发展研究”(the British National Child Development Study)的受试者,50岁前定期询问他们的心理健康、社会关系、生活质量,以及职业和经济情况。发现童年时被欺凌的影响可能会从青春期一直持续到中年。人际关系、学习能力、心理健康程度都会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
相比起那些没有类似遭遇的同辈,曾经在童年时期遭受过欺凌的孩子不仅对于自己现在的生活更加不满意,并且对未来也更为悲观。无论是偶尔被欺凌还是经常,他们在23岁和50岁时都会遇到更大的心理困扰,在45岁时会有更高的抑郁、焦虑概率和自杀风险,50岁时认知功能也会表现较差。
童年的欺凌对身心尚未成熟的青少年学生的心理造成了重创,如出现恐惧、焦虑、抑郁、社交障碍、学习障碍、人格缺陷等问题,专注力和记忆力下降,受欺凌的自尊心受到严重的伤害,存在感和自我价值感降低,一些受欺凌个体也较少向家长和教师报告,生命意义感降低,会产生自杀念头甚至自杀;受欺凌儿童往往缺少朋友,不受欢迎,对学校和教师有恐惧感,态度消极,有逃学经历以及学业成绩较差。
一些儿童因长期遭受欺凌而没有采取合理的化解方式,导致心理问题堆积,产生爆发性的攻击和违法等反社会行为。校园欺凌同时也给双方家庭及社会带来了许多危害,可能会让部分中小学生走上了违法犯罪之路,严重的甚至造成脑损伤乃至死亡等。
二、请注意,这些属于欺凌行为!
此次《实施办法》,对学生欺凌事件的种类和适用作出了明确规定。
欺凌者恃强凌弱给被欺凌者身体和心理造成轻微痛苦,其行为没有违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
(一)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的;
(二)侮辱其人格,程度较轻的;
(三)损坏他人财物,价值较低的;
(四)在社交媒体上发表贬低或者侮辱他人人格言论的
欺凌者恃强凌弱的行为尚未违法、对被欺凌者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比较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
(一)对被欺凌者拳打脚赐、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等物理攻击的;
(二)捏造事实诽谤被欺凌者的;
(三)在社交媒体用图像贬低或者侮辱被款凌者人格的;
(四)强脱被欺凌者衣物的;
(五)强索被欺凌者财物的;
(六)其他情节比较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
第二十三条欺凌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
(一)经过学校教育再次恃强凌弱的;
(二)在社交媒体上传被欺凌者受欺凌图像的;
(三)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但未满十四周岁不予处罚的;
(四)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但依法属于不子处罚;
(五)携带刀具等器械威胁或打被欺凌者的;
(六)多次强脱被欺凌者衣物的;
(七)多次强索被欺凌者财物的;
(八)其他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
欺凌者依法已达到法定责任年龄,欺凌行为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或犯罪,且不属于免予或者不予追究行政或者刑事责任的学生欺凌事件。
这几年来,我们杨靖心理机构接了太多因为遭受校园欺凌而求助心理咨询的个案,他们在初中小学阶段甚至是幼儿园高年龄段就遭到校园欺凌,从开朗活泼变得少言寡语,逃学,休学,甚至有抑郁倾向。我们无比痛心孩子们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幸好的是,家长和孩子及早求助心理专家,帮助孩子度过难关,孩子渐渐学会保护自己,交到了好朋友,积极乐观地对待学业和生活。
三、及时干预与及时应对
一旦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家长应该及时与学校老师反映,孩子和父母保持良好沟通,早发现早干预,避免酿成无法挽回的大错。
校园欺凌无法全部杜绝,解决校园欺凌最好的办法是预防。
1、家长培养心力强大的孩子,提高孩子的社交能力,以温暖和尊重的态度对待他人;
2、成绩出类拔萃受到老师的重视,身体素质好、运动能力强都能有效地降低被欺凌的风险。老师能够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尽量温暖关爱每个学生,也能极大地降低学生的对抗性思维,减少校园欺凌的发生。
—— 整理 ——
梁嘉怡
-配图- 来源于网络
-编辑- 梁嘉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