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11月3日的那个凌晨,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已经十三个春秋了,我从一个不谙人事的婴儿逐渐成长为一名活泼可爱的少女,现在就读于山西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
我有一对平直的眉毛,是当下最流行的“一字眉”,可我的损友们总戏称我为“蜡笔小新”。一双棕黑色瞳孔的眼睛犹如宝石镶嵌在我的脸上,当我对你笑时,你会发现我嘴角下两个小小的梨涡,使整个人都甜美起来。
要说我小时候最爱干什么,那就是——吃,高兴的时候吃,不高兴的时候也吃,吃成为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活动,所以荣获“吃神”这一名号。尤其是那件事,更奠定了我的地位。三岁时夏日炎炎的一天,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热,妈妈与阿姨每人吃着根冰激凌,虽然那时我还是个小不点,但“爱吃之心人皆有之”嘛,妈妈好像看破了我的心思,又担心我的身体,只好与阿姨合起来伙来骗我那是药,又怕我不相信,咳嗽了几声,边吃边做出痛苦的表情,说:“得了病才会吃这种药,哎呀,难吃死了。”我怎会识破不了他们的“诡计”但只好将计就计,待他们放松了警惕,我自会出手,不一会儿,我以“矫健”的身手“敏捷”的步伐,不费吹灰之力抢走了冰激凌,两三口就吃掉它,冰的我直跳脚……
转眼间,时间老人骑着骏马飞驰到了童年。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褪去了幼时淘气的外衣,换上优雅的晚礼服,就在这时我学习了淑女们的标配——古筝。我变得更文静了,那次的表演更是一场对我的考验,我弹奏的是经典乐曲《高山流水》,候场时,我十分忐忑,手脚冰凉出汗,如坐针毡,到了台上,反而没有了之前的紧张,我提起双手,首先刮奏开场,前一部分是舒缓,我的面前好像有潺潺流水,流淌延伸到了远方……稍停片刻就到了“高山”,这段可不好弹,正如高山那样巍峨,再看我微皱眉头,光洁的额头和挺直的背,宛如一只白天鹅,使人眼花缭乱的手法,我却不急不躁。最后我优雅的抬手,起身鞠躬,结束了表演,台下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
从此,我变得不在淘气,明白了女孩要高傲要优雅,才会美丽!
现在我升入初二,进入了如老虎一般的青春期,我有事也会和父母吵架,变得叛逆了许多。
人生路漫漫,可谓曲折而又漫长,但我想只要怀着坚定的信念,就一定会走到人生辉煌的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