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在这世上,总为着吃饭、交配、养育的事情疲于奔命。为什么一定要在脑子里装进些没用的或看不见的诸如真、善、美之类的可供信仰的东西、并把自己交在那些个东西的脚下、让它们来折磨自己呢?乃是因为至少对于某些人而言,灵魂是一个和肉身一样真实的存在,它也要吃要喝。
足以满足灵魂的“食欲”的足以“信仰”的有三种东西,一是“美”,二是“理”,三是“神圣”。他们的可信仰之物的三个层级。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渴求“美”是最常见的人类心理。包括某些动物也似乎会被“美”吸引。那么灵魂所渴求的“美”与人们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的一般意义上的“美”有何不同?一般意义上的“美”其实和某种身体机能联系在一起、是某种身体机能的折射物。比如美女之“美”联接着性欲、肌肉之美联接着健康。而灵魂所渴求的美乃是一种将灵魂从肉身的局限性中解放出来、通过升华而给灵魂带来快感的一种生命体验。文学名著以及美术佳作概属此类。有的人,他们的生活离不开文学或艺术,一天没有接触到文学或艺术,他们就会真实的感到自己的心就像沙漠一样地趋于枯竭。不过,当灵魂飞得越高,它所要“吃”的“美”就离肉身的联接越远。因此上,那些堪称不朽名作的文学艺术的作品往往在一般人的眼光看来一点也不美。比如伟大的英国画家吕西安弗洛伊德画笔下那肥硕、油腻、昏沉的躶体妇女的形象,用时下美女的标准看那纯属噩梦,但灵魂看了这经过绘画的“语汇”所“述说”的滞重的肉身,则会窃喜于自己那飞升的轻盈。
对于有的灵魂而言,“理”也散发着如同美食一样的诱人的味道。吃“理”,就是他们的活着的理由。中国传统儒家士大夫、学人、西方的哲学家思想家即属此类。对于这类人而言,饿肚子没老婆都可以忍受,真理在生活中的缺位是绝对难以忍受的,就像一般人难以忍受饿肚子没老婆的痛苦一样。因为他们那爱真理的灵魂的欲望已然大大盖过了肉体的欲望。明“理”的价值,已然高过的延续肉身的价值。所以《大学》开宗明义就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徳”。有着这样的灵魂的人和一般人一起玩,会很不自在、格格不入。因为在人们打情骂俏的时候,他们也禁不住皱着眉头思考关于真理的问题、且理解不了这没有真理的打情骂俏到底有何意义。所以孔子曰:“群居终日,言不及义,难矣哉”。灵魂为什么会迷恋“理”呢?因为,灵魂总会感受到某种趋死的、让生命失去秩序的神秘力量,它随时张着“血盆大口”试图将生命打入虚无和混沌的深渊。而“理”则是对抗此虚无与混沌的一种武器。当然,足以意识到虚无与混沌是一个问题的灵魂需要足够的敏感、因而并不多见。因为繁重的现实生活往往早已把人的灵魂打磨得粗糙不堪和麻木不仁了。孟子曰:“义理之悦吾心,亦犹刍豢之悦吾口”,麻木不仁的心智除了工作就是吃肉,想孟子一样把“理”看得比烤牛肉还好吃的人可谓凤毛麟角。
比喜好吃“理”还要稀罕的就是对“神圣”的渴求了。诚然,现实中不乏宗教徒、不乏有宗教徒自称见到了神,借此赢取他人的追随和好处。但真要对“神圣”有感觉(就像在街上对偶遇的美女有感觉一样),则实在需要某种心灵上的天生的异禀,且需要某种情感的契机。有的人,看够了这世上的人们和自己身上那不可克服的罪性和悲剧性的一面,便往往会生出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他们渴慕和期望在人世深渊之上有着一种更为圣洁和完满的存在形态,他们把这种存在形态视为天国或净土。由于他们相信这种形态的存在且可以企及,他们在这世上有罪和可悲的人生就因此会获得转换和净化的机会、因而生命会走上一个全新的境界。因此上,只有那些对人生的有罪和可悲有着强烈感触的人才足以有渴求“圣神”的契机,进而只有那些在灵性上足以感悟到更为圣洁和完满的存在形态的人才足以有走向“神圣”的动力。神圣感绝不等于宗教生活。宗教人士不一定对神圣有感觉。宗教可能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生活方式,但神圣感需要同体大悲的情怀和遗世高蹈的超越。足以渴慕神圣的人的灵魂不再只把自身觉知为一个个体,它已然占到了整个人类生命境况的顶尖上,且把自身体验为作为“类”的人之总体,且以普渡苍生为己任了。渴慕神圣的人,方堪称“大人”。
可信仰之物是有层次的。“美”是最低层次的信仰,它只涉及个体灵魂之轻盈感。“理”乃较高层级的信仰,它在无形的领域维护着这世界的秩序、使之不至于陷于混沌。“神圣”是最高层级的信仰,它足以将灵魂从个体的维度引向存在整体的维度,且在存在整体的维度去营造一种升华和超越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