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三十九回,刘老老编了些话来讲给大家听。她编了一个若玉的故事,讲给宝玉听,却被宝玉信以为真。
宝玉将刘老老胡编的故事信以为真,这固然和宝玉的性情有关,但也和刘老老会讲故事有关。
会讲故事的人,就是有一种无中生有、以假乱真的神奇本事。很多故事都是虚构的,但这没有关系,只要故事虚构得好,一样能让读者感受到一种艺术的真实。《三国演义》里的很多故事都是虚构的。但是,由于虚构得好,人们记住了小说塑造的曹操,历史上真实的曹操反倒不为大家所熟悉和接受了。这真可谓是假作真时真亦假啊。
我们回到《红楼梦》来看,它也是“假作真时真亦假”啊。《红楼梦》可能确实事有所本,但说到底《红楼梦》是小说。经过作者的艺术化处理,书中所写之事,早已迥非纪实和实录;书中所写之事,可能却有事件原型,但经过作者的艺术化处理,书中所记之事,已不能简单地被视为真事实事。但由于作者高超的艺术手法,书中所写之事,却犹如真的一般,这又让读者产生了信以为真的阅读效果。
一个好的故事和小说,它可以跨越真与假的界限,自由地出入于有无之间。半真半假,亦真亦假,似无实有,似有若无……读者面对这样的故事与小说,实在是一种享受。
但有时,这样的故事与小说,也容易使读者陷得太深,做出些让人哭笑不得的事儿来。
宝玉信了刘老老所说的故事,真的派出他的小厮,去找刘老老说的若玉的庙。这哪里能找到吗?肯定是找不到的。小厮没有找到,还白白受了宝玉的一顿骂:“真是一个没用的杀材,这点子事也干不来!”小厮受到了冤枉,当然不服气,他就回宝玉:“爷又不知看了什么书,或者听了谁的混语,信真了,把这件没头没脑的事,派我去碰头。怎么说我没用呢?”宝玉听小厮这么一说,这才醒悟过来,意识到了刘老老讲的故事也有可能是在哄他,不见得就是真的。
宝玉要算是幸运的,他没有再继续做这没头没脑的事。与刘老老相比,《红楼梦》的作者显然更是一个故事大师,可这样一来,很多《红楼梦》的读者和研究者就没有宝玉那样幸运了,他们真的相信了《红楼梦》中所说的一切,孜孜不倦地去考证,索隐和探佚,一辈子都在做那些没头没脑的事。
这里面有很多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有的更是荒唐透顶。可以说,一部“红学”史,几乎全是红学家们将《红楼梦》信以为真,对《红楼梦》走火入魔后,所作的没头没脑的事。小到《红楼梦》里的一个药方,大到里面所影射的真实历史,红学家们都要去一一落实了,将之与现实对上号。更极端的事情是,有人居然还去考证起了《红楼梦》里的那块石头,言之凿凿地说,这块石头就是现实中的哪块石头。结果是什么?他们自己是越读越糊涂,越研究破绽越多。可见,这并不是阅读和研究《红楼梦》的可取之道。
小说和故事于人而言,其作用可以用《红楼梦》里面的一句话来概括:跳出迷人圈子,入于正路。可偏偏有些读者,不能理会小说和故事作者的良苦用心,看了小说和故事,非但没有跳出迷人圈子,反倒越深地走进了迷人圈子,终于失了正路。
就《红楼梦》而言,情况更是如此。红学家们的话语广为流传,很多读者也受了他们的影响,读《红楼梦》细到了连一个标点儿都不敢放过,像破案一样地去看《红楼梦》。这样一来,《红楼梦》真正有价值的美学意蕴和人生启示,便被读者们弃如敝屣,反倒是其中不太重要的、甚至是和《红楼梦》没有一丁点儿关系的史实,成了大家津津乐道的东西。
如果刘老老知道,宝玉听了故事后是那个样子,她一定会哭笑不得的。
如果《红楼梦》的作者知道,我们把《红楼梦》读成了这个样子,他一定也会哭笑不得的。这种哭笑不得好有一比。每年的高考阅读题,据说都能把阅读材料的作者考住,作者被考得哭笑不得。我想,如果《红楼梦》的作者知道我们对这部小说作了那么多的附会,他一定也会很无奈地说:“我就是写了一个小说嘛,你们怎么把它搞成了百科全书啊,你们搞得连我都不知道《红楼梦》到底写了个啥了。”
比起宝玉等人,那个让他醒悟的小厮——焙茗(原名茗烟),实在算不得一个要紧的人物。同样,比起那些高分贝的、很有市场的、貌似权威的“红学”话语,我这篇文章又算得了什么呢?但是,那个小厮点醒宝玉。我也希望,我的这篇文章,能点醒一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