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正确政绩观扎根在基层沃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决定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这一部署,不仅是对党员干部思想的一次集中“补钙”,更是对高质量发展航向的精准校准。

一、《通知》开宗明义,强调要“立党为公、为民造福”。对于县级层面的干部而言,我们手中的权力直接服务于80%以上的群众,我们的决策直接影响着“最后一公里”的冷暖。开展学习教育,首要任务是解决“为谁创造政绩”的问题。如果出发点偏了,追求“表面风光”的盆景工程,搞“数字出官”的形式主义,最终损害的是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要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让“民生为大”的理念入脑入心,把群众的“呼声”作为工作的“哨声”,确保每一项决策都经得起“群众口碑”的检验。

二、《通知》明确要求,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县域经济发展中,这要求我们既要勇于“破”,又要善于“立”。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不能搞“竭泽而渔”的短期行为,更不能脱离实际建“空中楼阁”。学习教育强调“真抓实干”,就是告诫我们要尊重客观规律,有多大本事办多大事。比如在招商引资中,是盲目追求数字好看而引进高耗能项目,还是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培育绿色低碳产业?在乡村振兴中,是搞“刷白墙”的表面文章,还是沉下心来发展特色产业、改善人居环境?答案不言自明。正确的政绩观,应该体现在高质量发展的每一个具体项目中,体现在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实绩里。

三、《通知》特别提出要坚持开门教育,让群众参与、监督、评判。这实际上是把政绩的“打分权”交还给了人民。基层工作最怕“自说自话、自我感动”。作为县级组织部门,我们要在学习教育中,引导党员干部敢于“亮丑”,对照巡视整改、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深入查找那些因政绩观偏差造成的“老大难”。要防止学习教育走过场,不能“学得轰轰烈烈、改得轻描淡写”。建章立制不是挂在墙上的“装饰品”,而是要成为约束权力的“硬杠杠”,通过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让那些重实干、务实功、求实效的干部有舞台,让那些搞花架子、玩数字游戏的人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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