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一直都很尊重而其实并不熟悉的朋友在朋友圈中讲了这样一句话:“只说一半的事实也算谎言 – 评某日记。”读了以后,不小心顺手回了以下:“这句话除了评某日记,还可以评某政府,评某某日报,评每个人。如果以这样的要求定义谎言,那绝对我们都是撒谎者。”几分钟以后,天生胆小战胜了直言的小得意,又翻回朋友圈的位置,猥琐的删了回复。这一系列小动作之后的心情确实也是忐忑,从得意到遗憾再到莫名的恐惧,恐惧不是因为害怕回复朋友看到而被顺手拉黑,却是因为那一句极有说服力的看似正确的话,把所有反映小众人群的叙事都不经意的打上了谎言的标签。
举一个非常政治正确的例子,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 我国农村贫困人口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2018年末的3046万人,累计减少6853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10.2%下降至2018年末的3.1%,累计下降7.1个百分点。这是一个举世瞩目的奇迹,充分反映了我国政府在国家治理领域最重要的任务之一脱贫方面了不起的成就(如果你怀疑我的叙事公平性,请参考Bill Gates先生的类似评价)。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一位3046万分之一的贫困人士在2018年底用文字记录下来自己生活的苦难和心理上有喜又悲的起伏而没有提到国家层面上令人惊叹的巨大进步,那么是不是他/她就是在制造谎言?这样的文字是不是就比在2012年底的记录类似生活的文字谎言比例更高,更加可憎?
正如哥德尔1931年论证了数学的不完整性一样,没有一个叙事可以反映完整的事实。尤其是叙事者身在其中,所有的观察和体验都有个人的烙印。我们不在上帝的位置,也无法要求叙事者具有公正的上帝视角。也正因如此我们对于叙事不仅不要有必须全面的要求,而且要欢迎所有基于事实的叙事。正是所有这些不同视角不同位置的叙事,组合起来才能够给我们一个越来越接近全面事实的描述,才能让我们有可能掌握真正的事实。
非全面叙事的传播以及被恶意方引用似乎是让大家产生从义愤填膺到惊慌失措广泛情绪反应的另外两个因素。我只想提两个大家看看,骂骂,然后可以想想的观点:第一,反应小众群体声音的叙事需要广泛传播才能得以在信息过剩的环境中幸存,用正常的心态看待传播助力的活动;第二,叙事被引用都会有目的性,通常都是引用方的观点或偏见决定的,不是被引用叙事的错。所有消费信息的听众们大概都能理解叙事的重点是对事实的描述,而观点的重点是表明对事实的看法和态度。食材不一样,口味不相同,吃法也要有分别。
如果某日记是事实和谎言的争论本质上是不同政治观点的碰撞,那么关于养父养女孰是孰非的媒体狂热就是对人性底线的羞辱了。对事实和谎言概念的混淆和泛化是经典的抹黑受害人的手段,但是在这一个涉及潜在的未成年受害者的事件里,单单是一部分人试图挖掘未成年人的不当言行来论证受害者的受害资格,就已经是无理,可憎且非法的。
一个重要的貌似事实的谎言就是:堆砌事实来论证受害者作为个体有没有资格成为受害者,在审判犯罪人的场合去审判受害者。
一个妓女有资格成为强奸案的受害者么?
一个经常撒谎的孩子有资格是校园霸凌的受害者么?
一个拜金的未成年人有资格被养父性侵么?
也许前半句都是事实,但整个句子就是完全的谎言,甚至更坏,是恶意的伤害。
当我们兴趣盎然的追究一个不可以吸烟,不可以喝酒,不可以驾驶机动车的孩子的动机的时候,我们真的到了理性思考的末日了么?
事实:70亿的人口加上我们居住的星球的命运决定于大概70个有各种偏执的人手中。
谎言:明天会更好。
让我用一根手指和一首歌闭上我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