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如衣服,我已裸奔21年。
有研究分析数据表明,21天就可以养成一种习惯,那么21年了,可以养成什么习惯呢?
之前由于我在一个信息平台上担任过管理员,那个群的管理方式不佳,有时间几乎就只有一个人一直发消息,没有换班。
就比如我,曾经在考试准备的前几天,还连着在群里发一些他们的求助求购招聘兼职等消息。
就因为这样的举动认识了一位同学,他说我是很善良的管理员,人很好。
我说,一来这是分内之事,二来我也曾经受益过这个信息分享群,我乐于为大家发布消息。
慢慢地我们就开始聊了一些话题,他给我的感觉就是,挺呆板的。
感觉他也很忙,忙着在驾校招生,也忙着复习即将要考试的二级。
有一天上午,他突然问我,下午一起去图书馆吧。
我心想,正好自己的《瓦尔登湖》还没看完,加上之前买的《法律英语》教程也没怎么看,所以就答应去了,也不就是约图书馆么,想什么呢!
他老说来接我,还说用电瓶车载我。(在大学,我还是更喜欢坐自行车。哈哈)我觉得还是很不好的,都没怎见过,彼此也不熟悉,况且我的宿舍离图书馆也不远,我就认真地说,我自己走路过去。
“真的吗?”
“真的,不口是心非。”
那天上午我一个人正巧从外面托管兼职回来,回学校的途中,我慢慢想起了上午约图书馆的事情。
自己一个人走着走着,太阳不烈不燥,风儿轻轻扬起,我的长发也随着风儿飘。
看看那些女孩头靠在骑自行车的男孩背上;看着那些挽着手,相视一笑的情侣们。
突然觉着自己一个人也挺不错的,戴上耳机,听着自己最近老爱听的藏族歌曲《次仁拉索》和《something just like this》,是One Voice Children's Choir版本的。觉着这样也很有趣的,走在阳光下,听自己爱听的歌。
这样的自己也很开心呐,没有觉着寂寞无趣。
下午2:30,按时“约会”,的确是有些许呆板。他甚至还不知道我的名字,传小纸条给我,还让我解答一道线性代数的题,要知道,学法的我在大学是不学数学的,这让我不太会解答的我颇为尴尬。不过还好,那题不难,套着公式也算是解答出来了。
晚上要回去跑步,他坚持说送我下楼。
我说,不用啦。
真的吗?
真的。
之前在大一下学期,在近代史课程上,我为了能挣点平时分,就努力地想要上台发言。因为这样,可以多加分。
就这样,一位同学不知从哪里得到了我的扣扣加了我,原因是说,我是蛮有趣的人。
他会每天给我说早安,晚安。我发了动态也几乎是第一个点赞评论。
我们也一起吃过早饭,一起待过图书馆。
最终,却没有在一起。
他也算是一个比较可爱很憨厚的一个男孩子吧。
可能是我没有准备好怎么相处,也可能是自己不太喜欢他,也可能是我习惯了一个人做任何事情,吃饭,上课,自习……不觉得有什么好奇怪的。
单身吧,其实也是一种生活态度。
单身并不是拒绝爱情,只是想用心的过好当下。即使生命中不存在另一个人,我们依然可以过的很精彩。 在爱情世界里,似乎每一个人都在努力地追求属于两个人的天长地久,希望就一次能爱到尽头。
爱情最美好的样子大概就是两个人朝着相同的方向努力。(还是蛮喜欢这句话。)
有时候,觉得很傻,有时候,也觉得很可爱。
我想到一句话,感觉自己真的足够坚强。
~单身意味着你足够坚强,有足够耐心去等待那个值得拥有你的人。
我想,我应该是那样的。
Alone but not lone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