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文在《湘行散记》里这么说:“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但奇怪的是,我没有行过多少地方的桥,没有看过多少次数的云,更没有喝过许多种类的酒。
可我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他是我心里头没法代替的,最了不起的存在。
今天是他的生日,我想祝黄少天先生生日快乐,祝他健康,平安,事事顺遂。
认识你很开心,因为自那天起,我可以告诉别人,我爱过一个很好的人。
世间万事万物错综复杂,但遇你,足矣。
天行有常,我相信万事万物的殆尽与出现都有缘由,我说这些并不是想强行用并不那么清晰明了的头脑思索那些玄而又玄,复杂又深刻的哲学问题。
我只是想,你来的可真巧。
想起朋友说过的一段话,“是不是每个人一生,总会遇见这么一个,让你感觉模糊不清,却又无法在一起的人。”
我觉得答案是肯定的,只是于我而言,并不是模糊不清,而是描述不来的清晰,清晰到足以听得见自己心跳的声音。
余光中有句话,坚信一首诗的沉默比所有扩音器加起来更加清晰。我不知道我默的与原话有没有出入,但大抵就是这样的意思。同样的,我也坚信着,时间能消逝最初最炽烈的热情,滚烫的情感也有平静下来的一天,但时间磨不掉初心,带不走喜欢。可奈光阴似水声,迢迢去未停。三年一晃而过,我曾经也是痴狂的,如今看上去淡了不少,实际上只是学会了习惯,心里头你仍是我的大半个青春。墙头那么多,可是谁也不及你。
有的时候,人总得经历些什么,才能看清自己内心深处的想法,有些复杂的事情,一瞬间就能变得透彻。为你笑过,也为你哭过,千万道情绪属于你,人心难免有波澜不惊,可遇见你,我便不自主的漾起泛泛涟漪。
我真的好喜欢你。
有些话讲多了免不了显得俗气,可是活在这世间,不入红尘,你我皆是俗人。期末考写过一篇和物质与精神有关的作文,我在里头写了句同样的话。我写什么都能想起你,每天活得昏昏沉沉,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上课发呆是常事,脑子里出现过那么多人,只有你的模样最清楚。不知是什么古怪的东西在作祟,描摹你的轮廓的时候,不管情绪高涨又或是低落,总是突然就安心了。
天荒地老海枯石烂暮雪白头,我有想过那么远。但物事尽在人为,是非任天注定,有些事其实没必要往深处去考虑,命运早就帮着决定好了。但有些美好的念想就算落了俗套我也还是要提上一提,任凭潮起潮落,愿我不改初衷,天高路远,山长水阔。
明明是一篇生贺,总觉得自己跑题了。去年和前年我也不知道我在写什么奇怪的东西,只记得好像傻里傻气的。等会儿写完去文档里重新看看,回顾一下。今年就更莫名其妙了,不知道你看出来没有,我打算今年一改往常傻逼画风,做个有深度的人。
三是个古怪的数字,三年五载,三番五次。这是我给你写的第三篇生贺,是我给你过的第三次生日,也是我喜欢你的第三年。他们都说事不过三事不过三,但这个三,我却和它杠上了,偏生非过不可。你是我生命里一个惊喜,我想告诉你,能够喜欢你,实在是三生有幸。
文字是个很有魅力的东西。能遇见《全职高手》,能遇见你,真的荣幸到足够我搭上自己的全部岁月。
虫爹永远是我最尊敬的作者。你自他笔下诞生,从他在脑子里构思人物形象开始,从“黄少天”三个字被键盘敲出来开始,对每一个读者而言,你就是一个拥有自己的思想的鲜活的生命。我记得虫爹曾经被问到过“为什么结尾停在世邀赛”“是否续写世邀赛”这种问题,他回答的原话我已经记不清了,大致意思是说,未来的故事得由他们自己来继续。
谢谢虫爹创造的这个世界,我永远喜欢荣耀,永远喜欢《全职高手》,也永远喜欢黄少天。
言语无法形容黄少天是个怎样的人,每个网站上的都不完整也不确切。而我能想到的也只有寥寥几个词。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他也会有小缺点,但在我眼里永远是个十全十美的人。可能是因为他在我心里头早就定了型,有无数个样子,但都璀璨耀眼。
多的话留到明年说了,希望这辈子都讲不完。
希望你可以是这世间最快乐的人,没有烦恼,没有不顺心,也没有可纠结的事。
亲爱的男孩,我的芳心纵火犯,生日快乐,来日方长。
不是人间值得,是你太值得。
我喜欢你,死不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