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邪淫罪报分
[原文]《法苑珠林》云,佛言邪淫有十罪:一者常虑彼夫所杀;二者夫妇不睦;三者恶增善减;四者妻子孤寡;五者财产日耗;六者恶事常被人疑;七者亲友诽谤;八者广结怨家;九者死入地狱;十者报尽为男,妻不贞洁。报尽为女,多人共一夫。
《八师经》云:邪淫犯人妇女,或为夫主所获,临时得殃,祸及门族。或为王法收捕,酷毒掠治。地狱、畜生,次第而受。纵得为人,闺门淫乱。吾见是故,不敢复淫。
《萨遮尼乾子经》云:自妻不知足,好淫他人妇。是人无惭愧,受苦常无乐。
[译文]《法苑珠林》说,佛说邪淫有十项罪:第一、因不正当男女关系,长期担心被对方配偶报复杀害;第二、导致夫妻关系不和(婚姻基础动摇);第三、导致恶业增加、善业减少;第四、导致妻离子散,子女失去亲情依靠;第五、家财一天天损耗;第六、坏事发生时,犯邪淫者就常被他人怀疑是做坏事的;第七、因邪淫致使名誉受损,容易被亲人朋友冤枉;第八、到处与人结怨、结仇。第九、死后堕入地狱;第十、业报结束后,如果投胎为男子的,妻子就没有贞节、不贤良。如果投胎为女子的,几个女人共侍一夫。
《八师经》说:与他人妻子通奸(或性侵),如果被对方丈夫抓获,马上就招来大祸,灾祸波及家族。如果因此(强奸等)触犯国法被捕,还会遭受严刑拷打和法律制裁。犯邪淫罪者死后先堕入地狱接受惩罚,然后转生为畜生。即使再次投胎做人,家中女性也会发生淫乱事件。我因为见过这些事,所以不敢再有邪淫的想法。
《萨遮尼乾子经》上说:自己已经有了妻子,却不知足,还喜欢奸淫他人的妻室。这样的人缺德、毫无羞耻之心,终将得恶报受苦,不得安乐。
[原文]《优婆塞戒经》云:若于非时,非处,非女,处女,若属自身,是名邪淫。若属自身而作他想,属他之人而作自想,亦名邪淫。如是邪淫亦有轻重。从重烦恼,则得重罪。从轻烦恼,则得轻罪。
[译文]《优婆塞戒经》上说:如果在戒律规定禁止行房的日期行房,在戒律规定禁止行房的特定时间行房,在禁止行房的地方行房,通过禁止性交的途径行房,与非正常性交对象行房,婚前与未婚女性发生性行为,自我行淫的,称为邪淫。以下两种也称为邪淫:(1)如果是在自身行淫时,通过如幻想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来满足欲望的;(2)通过想像或行为,将他人的配偶(或性伴侣)视为己有,以达到对欲望的满足的(如觊觎他人伴侣或产生占有欲望)。这些邪淫的罪业也有轻重之分,如果是源于内心强烈的贪欲和执念,或蓄意、明知故犯的邪淫行为,便招致重罪;如果是出于较浅欲望或杂念的邪淫行为,则招轻罪。
[原文]《涅槃经》云:菩萨虽不与女人和合,然见男女随逐,便生贪著,即名毁破净戒。
《造像功德经》云:佛告弥勒,有四种因缘令诸男子受黄门身:一者残害他形,乃至畜生。二者于持戒沙门,瞋笑毁谤。三者情多贪欲,故心犯戒。四者亲近犯戒人,复劝他犯。若有男子,先行此事,后起信心,造佛形像,不受斯报。复有四种业能令丈夫受二形身。一者于尊敬所,而有蒸秽。二者于男子身,非处染著。三者即于自身,而行欲事。四者街卖女色而与他人。若有众生,曾行此事,深自悔责,造佛形像,不受此身。
[译文]《涅槃经》上说:菩萨虽不与女人和合,但如果见到男女相伴相随的情景,便心生贪恋,就称为毁破净戒。
《造像功德经》上说:佛陀告诉弥勒菩萨,有四种业缘会让男子转生为不具备完整男性生理特征的人:第一、暴力残害他人的身体,甚至是畜生的;第二、对于严守戒律的出家修行者发怒、嘲讽或恶意诽谤的;第三、因贪欲深重,故意触犯戒律;第四、亲近犯戒者,还教唆他人违反戒律。如果有男子,以前做了这些事。后来萌生净信心,塑造佛像,便不受此类恶报。有四种业缘会让男子转生为两性人:第一、在庄重的场所有通奸乱伦行为的;第二、在其他男子身上禁止性交的地方行淫的(同性间的非道行淫);第三、自慰行为的;第四、在街头组织卖淫、拉客嫖娼的。如果有众生,以前做了这些事。后来深刻忏悔自责,塑造佛像,便不得到这两性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