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秋心
图/网络
“这柄刀,三尺一寸,我用它杀过很多人。若伤人取命,它天下第一,论刻骨揉心,没有你锋利。”
虽然是将近不再年少的年纪,但心还算是一颗年少的心,我依旧喜欢看中学时最爱看的杂志,爱读那些青春里的故事。
青春里刮过的风,能带来滂沱大雨,淋得我痛彻心扉。
那时不懂心疼自己,不懂爱惜自己,只知道义无反顾地往前冲,撞了墙、流了血也不知道回头。除非是一把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直到锋利的刀刃上渐渐流出血迹,才能真正知道伤害的是自己。
那时的他,不优秀,但我认定他,所以包容他的所有。我讨厌他讨厌的一切,喜欢他喜欢的一切,完全忘却了自己。
像别人那样,我也觉得要有首特别的歌来纪念我们的爱情。当时我问他有没有特别喜欢的歌,他问我干嘛,我很开心地说,我要听你喜欢的歌。他翻了翻自己的歌单,随口说了一句,“《樱花草》”。当时我就在一旁大笑起来,一个男生居然喜欢这么甜的歌,真的令我刮目相看,我还在想,这么一个奇葩,我以后怎么驾驭他。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的确驾驭不了他。
从那天后,这首歌就变成了必要的睡前一曲。说真的,我不喜欢这么甜甜的歌,毕竟我不是个甜美的人,也没有甜美的心。
我喜欢的是忧郁深沉派的歌,安静时听,躁动时也听,开心时听,伤心时也听。忧郁深沉的歌讲得是心事,虽痛苦,但是故事耐听,太甜蜜的歌讲得故事反而不真实。
但我还是一遍遍地听这首歌,因为他喜欢。
后来有一天我告诉他,我每天都会听这首歌,我原以为他会感动,感动我为他的坚持,感动我自以为的有心。但是,他说,“我吧,也并没有很喜欢这首歌,我早把这首歌给删了。”
就好像有一杯冰凉的水,在心里被打翻,凉透了整个心,心上还残留着冰渣。他也像冰渣一样,一天比一天冷下去。
在关系还能勉强维持下去的时候,我依然坚持听这首歌。我是个爱听歌的人,我知道,如果当一首的旋律不合自己的心意,就没有必要听下去的理由了,执意听下去,只会越来越厌恶它,让原本对于歌曲的尊重都会消失。就像我和他一样,分开早已注定。
终于,我再也受不了那首歌的旋律,将那首歌删除,把所有的背景音乐全部换掉。
我是青春里的傻瓜,苦了自己的耳朵,苦了自己的心。虽然现在想想自己的做法真是又傻又蠢,但却又傻得认真蠢得坦荡。
世界之大,奇葩之多,不能避免别人好意思亏欠自己,但我从不亏欠爱我的人,包括爱过我的人。
虽然,至今我也不知道他到底喜欢听什么歌,但已经不重要了。像清风拂过花草,来时,没有痕迹,去时,不留痕迹。即便我知道了他喜欢听的歌,我也不会再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