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用那一个金属环,圈住你的一生。圈地运动般的霸道,被圈的人,彼时心甘情愿。不知日后,是否会发现画地为牢。
右手中指上的那一枚戒指,伴随我已经十年。细细的景泰蓝,红色白色的叶子图案,瓖着紫铜丝边。铜丝上本来镀着克儸米,因为时日久远,部分褪了色,银色与金色参杂着,斑驳着,错综着,一如我现在纷繁的心情。这是十二岁时,妈妈买给我的生日礼物。在东方商厦的地下室,我一眼见到她,静静躺在紫色天鹅绒上,冷光灯照射下,流畅的线条折射着温润的光泽,便顿时挪不动步子了。
对于饰物的概念,我想是从那一刻启蒙的。那时候,指环于我,是太大了,戴在中指上空空荡荡,只好一直搁置。我还特地找了个绿色锦缎的首饰盒子珍藏,犹如明末清初某个小家碧玉,初得了她的第一件嫁妆,那样的喜悦珍爱。待到终于戴了不至于落下来,已经是大学。虽然还是有点松,我却满心欢喜,整日戴着她,满世界向人展览。戴着这枚戒指,我从为赋新词强说愁,渐渐成了知道愁滋味的少年,遇到他,喜欢他,错过他,记得他说过的每一句话——以后我再没有这样好的记忆力。记得他问我:“为什么这么旧的戒指,还要戴着?”记得我淡笑着回答:“因为我喜欢,我是执着的人。”记得林闲斑驳的阳光碎片。记得当时抚过我们面颊的那阵轻风。记得他凝视我的眼眸,那么好看,像赤子,像太阳,清澈明亮,灼烧着我的心。
后来,分开了。戒指居然就在某天消失不见。任我怎么翻箱倒柜,千呼万唤。
我疑心,是那天,我玩笑地把戒指给他戴的时候,他把她的魂带走了。那真是最绝妙的组合:细长白皙笔直的手指,古朴的蓝色,红色和白色的叶子。粉色干净的指甲。那天,我嫉妒地嗔道:“你的手,怎么可以这么细巧,上辈子肯定是个女人。”他憨憨地笑说:“那你上辈子就是男人咯。”我开始大言不惭起来:“我要是个男人,肯定很俊朗,很多MM喜欢的。哪里轮的到你啊。”他一本正经地板了脸:“那不好,我还是要你做我的娘子。”温柔地拥我入怀,紧紧抱着,仿佛要把我化为他躯体的一部分。鸿,你说的,我是你上辈子的夫君,这辈子的娘子,可你怎么能就这样“与君来决绝”呢?
五月,我认识一个人,性格很像他。我清楚知道,他不是他,但我难以自制,去爱上他的影子。虽然那是个太粗疏的摹本,我喜欢的,只是他身上,那么一点点,一点点,像他的地方。对方告诉我,感觉不对的时候,我也有同感。但我还是难过了。就像当年,在大雨滂沱中,跟他的诀别。跟他见的最后一面,我戴着前一天忽然在某个角落找到的景泰蓝戒指。一边在听他闲聊,一边摆弄着戒指。
褪下,戴上,褪下,戴上,无意义地重复。心里一点一点往下沉,完全不对。意识模糊起来。又清醒了。终于确定,我,不喜欢他。想清楚了,大赦一般。虽然后来又迷迷糊糊做了很多傻事,说了很多蠢话。
但,终于结束了。回到家,妈妈在饭桌上奇怪我怎么又戴了这个戒指。“太旧了,不要戴了。”她说。
“好。”我面无表情地回答。
睡前,我脱下戒指,放在床头。我是不能再戴她了。这短短的一天,指环把手指勒出了浅浅的红印。
可错觉告诉我,她还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