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了保护家人正当防卫,致两人受伤,结果一审法院判决防卫过当,二审改判无罪,现在他拿到了2万多元的国家赔偿。男子崔某,在西安开了一家超市。一天,卢某和崔某的姑父起了冲突,事后,崔常亮还带着烟主动去说和卢某和其姑父的矛盾。但是后来卢某满身酒味,带着5个人出现在他家超市内。当时崔某父母、妻子和两个女儿均在场。崔常亮当时担心卢某等人伤及家人,于是把家人赶至超市内屋,自己拎着一把菜刀藏在身后。卢某5人进店之后,崔某让他们离开,但是卢某的同伴冯某宁用柜台上的糖果盒砸向崔某,崔某被激怒挥刀向前,但是被家人以及卢某等人拦下,冯某宁又再次拿起一个糖果盒砸向崔某。崔某向冯某宁砍来,冯某宁赶紧躲开,崔某虽然手中有刀,但一直用脚在踢冯某宁,后被众人拦下。
然后卢某5人相继退出超市,超市外,卢某的同伴冯某从路边捡起一个木墩砸向崔某,崔常亮躲开,但身后的超市玻璃门被砸破,于是崔某持刀追上了冯某。冯某逃跑的时候不慎摔倒,崔某踢了冯某两脚之后再次持刀返回超市门口。不久冯某又捡起一块石头砸向崔某,崔常亮脸部受伤,于是崔某再次持刀追砍冯某,导致冯某右臂和外腹部受伤。崔某认为这事属于对方闹事在先,他们被迫自卫,但是他还是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37天。
一审法院也判决崔常亮防卫过当,犯故意伤害罪成立,但是免于刑事处罚,崔某不服,当庭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崔某遭到了卢某等人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具有现实性和紧迫性,崔某反击虽然导致二人轻伤,但他的行为属于是正当防卫。本案一审法院判有罪,二审改判无罪,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崔某人身自由被错误限制37天,2022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为436.89元,被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为16164.93元,再加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最终崔常亮获得了2万多元的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