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古装剧的时候,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就是当一个犯人被判刑之后,总要再加一句“秋后问斩”。
一年有四个季节,为什么非要选择“秋后”这个时间呢?原来这与我国古代“秋冬行刑”制度有关。
“秋冬行刑”制度最早起源于周朝。《周礼》分设天、地、春、夏、秋、冬六官。秋官以大司寇为长官,掌刑狱。《周礼·秋官》中记载说刑杀必须选择适合的日期,而《礼记·月令》中则具体规定了每一个月要做的事情,其中就把孟秋、仲秋、季秋这三月确定为刑杀时间。例如对孟秋的描述:
是月也.……戮有罪.严断刑.天地始肃.不可以赢.
那么,古代“秋冬行刑”的规矩是怎么形成的呢?
古时候,由于科学技术文化水平的落后,人们无法合理解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某些联系,于是便认为在人类和自然界万事万物之外存在着一个能支配万物的造世主。汉代的时候,儒学大师董仲舒发明了“天人感应”理论,他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刑罚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人们无论任何活动都参照自然、顺应天意来做,所以人间的司法自然放在了“肃杀蛰藏”的秋天,因此确定了对死刑犯“秋冬行刑”的制度。
根据“天人感应”的理论,除了谋反大逆“决不待时”以外,一般死刑犯须在霜降后冬至前执行,因为这个时候“天地始肃”(《礼记·月令七十二候集解》:“天地始肃秋者,阴之始,故曰天地始肃”),杀气已至,便可以“申严百刑”,所谓“顺天行诛”。自此,“秋冬行刑”制度就开始沿袭。
欧阳修《秋声赋》对秋的描述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除了对“秋声”出神入化的描写,文中对“秋”的文化内涵也分析的非常到位。
夫秋,刑官也,于时为阴;又兵象也,于行为金,是谓天地之义气,常以肃杀而为心。
从五行来分,秋属金,金本性冰冷,是生命沉寂的表现,而且金代表用于砍伐的工具,是破坏的代表,因此古代多以秋天治兵,“沙场秋点兵”,所以秋又有战争的象征。
同时,从五行的角度来讲,木主管东方和春季,火主管南方与夏季,金主管西方与秋季,水主管北方与冬季。《月令七十二候集解》对“白露”的诠释——“水土湿气凝而为露,秋属金,金色白,白者露之色,而气始寒也”,所以我们才把秋天叫“金秋”。
天之于物,春生秋实。故其在乐也,商声主西方之音,夷则为七月之律。商,伤也;物既老而悲伤。夷,戮也;物过盛而当杀。”
从自然界来看,天地万物,春天生长、秋天结果,是生命由盛转衰的自然过程。人与此同,故有对生命将息的悲叹与伤感。以音乐来比喻,古人将五声和古乐十二律与四季相配:秋属商、夷则律——商,伤也,悲伤之意;夷,是删刈,杀戮之意。
所谓“物过盛而当杀”,符合万物由繁荣到衰败的“物极必反”的自然规律,也是古代“天人合一”的思想,所以,古代一般都把用兵之事放在秋天或秋后举行。
当然,其实抛开文化,从现实的角度来讲,在“民以食为天”的农耕时代,人们只有在完成秋收劳作后才有时间去做其它的事情,所以,不光用兵适合放在秋天,就连“算账”也要往后推一推放在“秋后”了。
况且,秋收之后也才有丰富的粮食供给来支持征讨之事,所以用兵放在秋天当然是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