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剑桥纪念品商店,我看上一件粉嫩如初春般绿色的卫衣,和一件印着荧光红logo的白T,就让同事帮我拿着外套和包,我去试衣服。从试衣间出来,一眼在商店人群里,看到一抹闪电般跳跃的荧光粉色,我想谁穿的这么艳啊,仔细一看,我同事帮拿的我自己的外套!我居然已经穿的这么粉嫩艳丽,还要买更粉嫩艳丽的颜色!
回家细看下,我的衣服里有大量粉色和绿色,真是老来俏了,二十几岁的我都穿黑白灰蓝的。
这一两年,我忽然开始买粉色和嫩绿,甚至还买了blingbling闪闪的眼影。要知道我以前拒绝任何高光,我用的万物,除了珠宝,必须是亚光的,从唇膏到皮鞋。因为高光意味着闪亮、假钻、恶俗,愚蠢,和欲盖弥彰的贫穷。夜总会小姐才穿带亮片的裙子,知识分子和贵族穿的手工开司米足够柔软,当然不反光了。总之,低调,柔和,亚光曾经是我的原则,而现在的我,居然这么多晃人到色盲的颜色。
之前的我被压抑掉了。我的“人设定位”,不允许我明亮耀眼,从外表到行为。表面原因是“低调”更高级,实际呢,反正不是敢于穿的出跳的漂亮女孩,正好躲在假装高级的盖子下逃避竞争。
这次来英国我还带了一只小熊,每天抱在怀里假装喂奶,睡的很香。这在以前是难以想象的事,我从小就没有娃娃和玩具,只好假装不需要。
昨天客户送了我三个宝格丽的钱包,分别是粉、绿、紫色,让为挑一个,另外两个转送同事。我多么孤傲啊,哪看得起追名牌的人啊,可我恐怕比想象中的要高兴。夜里醒来还想着彩色钱包们,结果梦到有人送我红蓝宝和祖母绿的首饰,我又在梦里挑的不亦乐乎。
其实我和其他女人没有不同,我也喜欢粉嫩艳丽的颜色,亮闪闪的宝石,绒布玩具,有人哄、有人爱的温暖。独特、个性、自立、教养、品位都是借口,得不到就假装不需要。现在的我看到自己有多需要这些,我和他人没有不同,一点也没有。我已为逃避缺失的痛苦,和可能的竞争躲藏了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