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相信大家应该对这句话感慨颇深,人有时候为了钱还真得就做到没脸没皮这个境界。就如同骗子,当我们被骗子玩得团团转,被欺骗成功的时候,心里面那绝鄙是一万个糙泥嘛在奔腾,大有抓住骗子就往地狱送的架势,但我们真见到骗子被抓住,被围观群众血殴到底、生不如死的时候,心里又不免动了恻隐之心,这就完美验证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至理名言。但我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骗子的技巧我们还是得明白,不害人,只防身。
既然说到骗,那就得扯到钱,进一步引出借钱,持牌金融机构一般会有详细的合同和一系列的行为准则,坑也有但还在可控范围之内。不过,电有两极,有正式,那么就一定有非正式的借钱渠道,那在我们的平常生活中接触到最多的就是私人间借钱了。不过个人之间借钱多是发生在熟人之间且一张借条就生效,所谓画虎难画骨,冷不丁也会遇上那么几个不良熟人,会在借钱上玩点猫腻。所以,小咖就踩过的坑给大家作下分享,希望看官能够从中获益,保护自己的辛苦血汗钱。
笔迹消失。小咖的一位银行朋友有分享过一个案例,在大概十年前,电子银行还未兴起的时候,都是通过纸质件留存资料,然后再集中分类后运输到各个存放点进行存档。其中一家公司的借钱到期后,客户经理去拿资料进行催收,结果客户在合同上的签字竟然全部消失了!这件事情后来在银行业传得沸沸扬扬,银行吃过一次亏后,专门与文具商签订合作协议,为银行特供签字笔,并且客户签字只能用这种特供笔。所以,在个人间借钱的时候一定要让对方用你自己的笔让他签字,连银行都吃过这种闷亏,更别说外面这种无系统化的借钱了。
少写或多写某个字。要知道,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有时候就多了或少了某个不起眼的字,表达的意思就完全不同了,要说上一条的字迹隐形考验的是心眼,这就考验的是细心了。比如,大卫李找小瑞借一万元钱,大卫李在写借条的时候,用小瑞给的笔写,小瑞就掉以轻心了,结果大卫李在借条中写到“借给了”小瑞一万元,而不是写“借了”小瑞一万元。瞬间、身份就互换了,本来是小瑞借了一万给大卫李,事实却变成了小瑞欠了大卫李一万,小瑞两万直接打水漂。
直接跑路。这招可以说是个人间借钱出事后的惯用伎俩,因为懂行的人知道去钻法律的空子,个人借钱的纠纷在法律层面来讲,有效期只有两年。两年期间欠债人直接跑路,债主又不起诉的话,法律也就撒手不管了,人家依旧惬意人生。
所以,借条的内容一定要仔细阅读,对于有异议的地方,一定要重写,如果金额还比较大的话,最好也要抵押不动产并去登记,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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