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随记(100)
上个星期二的早上起床后,爱人惊奇地问:“你的眼睛怎么红了?”
当时并没什么不适的感觉,估计不会有什么大碍,但走到镜子前面一看,右眼里白色的部分已经全部变成了血红色,顿时有点害怕了。
吃过早饭,我就急忙去离家较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挂了个号,医生看后说是毛细管充血。
我问是什么引起的,医生说:“主要是眼睛疲劳过度所致,比如看手机、上电脑等时间过长也会出现这种症状。”
我问:要紧吗?
医生说:“我给你开点眼药水,按时滴上,注意眼睛休息,一个星期就好了。”
回来的路上,我边走边琢磨,试图找出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
处处离不开手机,是现代人的通病,但这已不是一两天的事了,突然间充血,肯定有突发性的原因。
究竟做了什么反常的事呢?一时间还真的想不起来;直到感觉有点犯困,才猛然想起早晨醒来的太早了。
不知什么原因,凌晨四点多就醒了,睡不着就把手机打开看了会儿,接着又写了篇文章,没掌握好时间,一直忙到快七点,也没有睡意就起床了。
由于看手机时间太长,加上怕影响爱人也没敢开灯,估计是双重作用下导致的结果。
自然界有这么一条法则:损余补缺。也就是取长补短,或铲高填低,又或是去多给少等。反之就是逆行、违背天道。
人类是大自然的一分子,和其他万物一样,也只有遵循天道行事,才能得到上天的恩赐和护佑。
看手机无非是为了娱乐或长见识,或是想学点什么;可对于一个上了年纪,尤其退休老人来说,缺的并不是见识,或者说知识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而人的寿命是有限的,年龄越大余生越短,其身上的各部件,都处于老化状态,是需要照顾的弱者,应该多加珍惜、保护才对。
以损坏眼睛为代价,去寻乐或学知识,是标准的损弱补强行为,与损余补缺的自然法则恰巧相反,岂有不受其害之理。
以前虽也知道辐射对人体的伤害,但对玩手机上电脑等并不怎么节制;人往往都是这样,受到惩罚、教训之后才知道收敛。
从医院回来之后,由于担心害怕病情加重,不得不遵照医嘱,下决心改正以前的做法。不但按时点药,还严格控制操作手机的时间;晚上十点钟就上床,点上眼药后,由看手机视频改成了听播音,并且十一点准时关掉;早上即便早早醒来,再也不敢懒在床上摆弄手机了。
顺自然而为没错,不到一个星期红色就全部从眼中褪去了。
对年轻人来说情况就截然不同了,虽然我仍不赞同以损害身体为代价的各种拼搏,但趁年少在学习、工作方面多吃些苦,毕竟不是什么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