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寒小记D85:我的文学与音乐

首先声明,我既不是文学家,也更谈不上音乐家,只能算是个文学与音乐爱好者,并且还得在前面加上“一般”二字,因而,我在这里谈的文学与音乐,大家就当成学生完成的一篇记叙文来看,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说到文学,不得不提起我的老爸,虽然我的老爸只有高小文化,而且还没毕业,但他当过兵,代过课,家中有大大的一木箱书,吃饭上厕所都会拿着一本书,受他的影响,我也常常把他木箱子中的书拿出来看,吃饭上厕所都如此,于是我父子俩经常被我老妈修理,但我父子俩却是你说你的,我做我的,想一想,我现在鼻梁上的眼镜,也绝对是和当时的爱好有关的。正因为有了这种氛围的熏陶,我便有资格顺理成章地成了村里的孩子王,当然,能给小伙伴们讲一些来自于书上又经过我艺术加工的故事便成了我巩固王位的杀手锏。

在我读小学的时候,正是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黄金阶段,但受年龄特点和心理特点的约束,我的理想在当时是变化的。比如一次我参加了县上举行的一个什么科技小制作比赛并得了个三等奖,于是我与老爸进行了一次非正式的谈话,在谈话中,我表明了自己的理想,长大了要当一个发明家,在老爸赞许的目光中,我感到了前进的动力。

但不久之后,我又与老爸进行了一次非正式的谈话,表达了我更改自己的理想的意见,并阐明了理由,那就是在经过我大约半天时间观察屋前的那棵蓖麻后,我写出了一篇观察记,在老师批改发下来后,我发现我的作文本上多了许多红色的圆圈圈,经询问老师,才知道那些圆圈圈中的那些都是老师认为写得好的句子,同时老师还在全班同学面前将我的作文与我夸奖了一番,这一番表扬,让我觉得有必要修改自己以前定下的理想,于是我将理想变成了当个记者,以便能更充分地发挥自己观察能力强和写作能力较强的特点。老爸听了我的意见后,同样是赞许的目光,使我又一次感到了前进的动力。咦,我怎么说“又”呢?

这个理想伴随着我走到了初中,在此期间,我遇到了一个十分赏识我的老师,那就是我的语文老师,他对我的赞赏,让我觉得都有了一种敬佩的成份在里面。前不久,快十年没见面的我们见面时,他的第一句话是,你这么些年还在坚持写东西吧,想当初,你写点东西那真是……搞得我十分不好意思。那时,我的这位老师几乎每一节作文上念的范文都是我写的,使我非常得意,但并没有忘形,而是将每一次的作文都写得巴巴适适的,让我的老师体会到了什么是你好我也好。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对这写东西和看小说入了迷,走火入魔了,结果惨了,那一回的考试我跌出了五甲之外,老妈将我骂了个狗血淋头,我也不管什么男儿有泪不轻弹,狠狠地哭了一场,完了之后,觉得自己的情感也不能白白地表露了,于是拿起笔将当时的心境认认真真地描述了一番,写完之后看了看,还有点那么回事,便又认认真真地抄写了一遍,再花了一毛钱(8分钱的邮票+2分钱的信封)将它寄给了《成都晚报》,事后却将此事忘了个一干二净。

一天,我的化学老师突然神秘兮兮地对我说,请客请客,弄得我一头雾水,原来是我的那篇心境描写变成了铅字,这在我们那偏僻的乡村中学可是件了不起的事,不仅发了文章,而且还是在党报上发的,你说这能不轰动吗?仿佛一夜之间,我成了学校的名人。但我老妈却是在隔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才知道这件事的,因为我那篇文章的女配角就是她老人家,并且有对她不利的描写,所以……

这件事过后,我写作的热情空前高涨,但……

初中毕业后,我却没有去上高中,这不但成了我至今都不能不感到遗憾的一件事,遗憾的是我上大学的梦完成不了,同时也使我要达成年少时当记者的理想的可能性成了零。

在那时,农村的孩子能考上一个中师中专,早日走上工作岗位,这才是既实际又实惠的选择。于是,在老爸老妈语重心长加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下,我不得不选择了初中毕业后考取了中师。

虽说我的初衷并不是去读中师,但我还是得感谢我三年的中师生活,中师的管理十分规范,因为是要培养出万金油式的小学教师,所以我也就经历了琴棋书画,音乐体育等等方面的训练,按学校的要求,就是要我们成为“一专多能”的新时期的新型教师,但总让我们觉得是在把我们努力培养成“样样懂,门门瘟”的新人才。在这种历史条件下,我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文学青年,不但热衷于疯狂地码字和投稿,同时也寻找各种机会加入一些写作会、文学社,以期在文学方面小有成就。但据完全统计,中师三年,我在报纸上仅发表过三篇文章,民间发表(指强迫同学阅读)的不详。同时,在这三年中,我涉猎的方面十分广泛,写过儿童文学,写过科幻小说,还写过诗歌,但都没有形成气候,只是凭着这一股子干劲得到了语文老师的认可,让她也常常用我的作文来作为范文念。

记得在一个寒冷的晚上,寝室里的灯都按时熄了,在这万籁俱寂的时候,走廊头厕所门口有一个水龙头滴水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耳朵,从小接受爱护公物思想熏陶的我一时为是起床关闭这个水龙头或是继续待在温暖的被窝里而进行了近一个小时的思想斗争,后来终于还是生理上的需求战胜了自己的懒惰,我不得不去上个厕所,于是我借此机会将水龙头关了,重新进入被窝时却怎么也睡不着,我便干脆打起手电筒将刚才的那件事写了下来,当然在其中对自己的行为有所美化,第二天把文章给语文老师看,不出意料地得到了她的双重表扬。以后,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写东西就成了我的习惯,只要是有什么想法,马上就写,但工作后,这股子热情就再也找不到了。

中师三年级的时候,我有幸进入了学校团委宣传部,成了校广播站的副站长加学校文学社的副社长,主管文学社社刊,但我从来没有滥用职权在社刊上发过自己的稿子,现在想一想真是为官清廉啊!

这一年,学校搞了一个大型的艺术节,老师让我负责准备一个文学方面的节目,我和一个哥们花了几个星期写了一首为中师生歌功颂德的长诗,在艺术节上朗诵后引起了轰动,不但学校的语文老师对我俩刮目相看,一些低年级的小女生更是用一种近乎崇拜的眼光来看我俩,那可真是我的一段幸福时光啊!后来班上的一个漂亮MM来借我俩的那篇没有备过份的长诗,说是低年级有个小女生见我们写得太好了,她准备抄一份留个纪念,我俩也没有多考虑就借了,但直到毕业都没拿回来,才发现是中了美人计,这事到现在都还是我心头的痛,但却不敢问起,因为那个漂亮MM现在成了我的老婆,一说这件事她就和我急或是摆出一副她也是受害人的无辜样子。


文学与音乐是密切相关的,从央视的青年歌手大奖赛的评委就可以看出一些,余秋雨先生这样的学者是评委,你说这联系有多紧。因此,接下来想回忆回忆自己与音乐有关的事。

出生在七十年代的我,只依稀记得一些与“忠字舞”有关的音乐,如“东方红,太阳升”、“毛主席来到咱们农庄”等,没想到这些歌曲在若干年后的一段时间内,人们又开始拿出来唱和听,并且火爆异常,终于也为我幼儿园的音乐教育补上了一课。

到了八十年代时,“流行歌曲”一词进入了我大脑中的辞典分区。那时,电视还是件稀罕物,收录机更是有钱人家的一件大家电了,要听歌,只能靠收音机,或是有线广播,不过多数时候这有线广播里都是在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或是一个尖利的男高音在讲什么虫子来了快打药,谷子熟了快去收等,因此,在我的记忆中,记得最清的大概就是有线广播的开始了,因为乡人们常常把开始时的“××人民广播站”笑称为“××人民两个蛋”。我家有一部白色的收音机,曾伴我走过了童年的许多岁月,但在我大些时候的一次科学研究中彻底地下了课。

学会了歌,就想唱一唱。不过,那时这唱流行歌曲好像是不务正业的一种表现吧,因为有一次,老妈在灶台边做饭,我在一旁帮忙,一时得意忘形,就唱起了自己刚学会的一首歌:“你到我身边,带着微笑,带来了我的烦恼……”还没表演完,老妈一个嘴巴过来了:“啥子皮笑肉不笑的,唱些啥东西哦?”当时这把我给扇瓜了。从此,我唱歌的地点改在了上下学的路上或是厕所中,听众则迅速地减少为一人,自唱自听。

小学的时候,我经历的是典型的应试教育,因此,学习音乐只不过是一个形式而已,多数时候,音乐老师都在给我们上语文或数学,因为音乐老师就是由语文或数学老师兼任的。但还是有一首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就是《有一个美丽的传说》,那段时间,电视里正在热播《木鱼石的传说》,一时间,该电视剧的主题歌就响彻大街小巷,我的音乐老师可能刚学会这首歌,在一次音乐课时,他对我们说,这首歌好听得很,不信,我唱给你们听一听,于是他就踩着风琴,自弹自唱了一节课,不但如此,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只要是上音乐课,他就会先让我们跟着他唱一遍这首歌,但很可惜,到现在我都没学会。

上初中的时候,港台歌手开始进入大陆。我只听自己喜欢的那几个的歌,什么姜育恒、童安格、齐秦等,没有一个女的,因为我自己喜欢的歌都要学着哼一下,而女生的声音天生就要比男生高八度,初中时我的嗓子还处于未成熟阶段,要想把女歌手的歌唱上去,有点勉为其难了。

一次搞班会,我声情并茂地把姜育恒的那首《再回首》演绎了一遍,完了后,班上一个长得乖巧玲珑的小女生认真地对我说,子寒,你唱得太好了!于是我为此激动了好几天又好几个小时,并且将自己的上学歌和放学歌改成了这首《再回首》,但也为此而常常挨老妈的骂,说我怎么放学后老是比别人迟些回家,太贪玩了,她哪里知道,我是一边唱《再回首》,一边回首的,因而耽误了回家的时间。

进入了中师,我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音乐,吹拉弹唱样样得会,而不是简单的唱几句歌。

在学校搞的欢迎新生的晚会上,我同班上的胖MM合作去演唱当时流行的《亚洲雄风》,在下面准备时,我信心十足,而且声音高亢有力,但表演时,面对黑压压的人群,我一激动,第一句就把音起高了,结果就结了个贻笑大方的果出来,好在胖妹那天还稳得起,否则我们班的脸就丢完了。

新学期过半的时候,学校要举行纪念12.9运动合唱比赛,由于是新生,水平有限,我们班就选了那首大家耳熟能详的《歌唱二小放牛郎》。唱的时候需要一个领唱,音乐老师就把我们班的男生全集中起来,进行了一次小测验,得益于我初中时的自我训练,我以极其微弱的优势战胜了其他哥们,当了一回王二小。那次我们班好像得了个年级的第一名,总算让我把第一次丢的脸给找回来了。也就在这次过后,我们那位漂亮的音乐老师认为我在这方面可能会有点培养的机会,于是在二年级选修的时候,她找到我说,我来学音乐吧,我把名都给你报了。结果,我那时鬼使神差地拒绝了,最终投靠了我的美术老师,但不幸的是,那十分欣赏我的美术老师,却在教了我们近一年后,离开了我们学校,伴随着他的离开,我的美术学习也就进入了一个青黄不接的时代,所以到最后我的美术水平也不咋的。

三年级时,我混进了“学校的咽喉”(学校领导语),即校广播站,成了副站长兼播音员。那时兴点歌,点一首5毛钱,但人多,故而花钱点了也不一定能放,于是班上的同学常常在我未“上班”时就将点歌单给我,还可以节约5毛钱。其时校园民谣流行,我就买了磁带,在我播音时作为背景乐来听,想想真有点以权谋私的味道。一次,我随着磁带中的卡拉OK音乐把老狼的《同桌的你》唱了录下来,在播音的时候作为点的歌送给了一个哥们,完了很得意地问他听出来是我唱的不,他想了想说,我还以为今天放的磁带是那种1元钱一盘的,老狼的听着模模糊糊地,原来是你小子唱的。由于我们播音的时候的这种流行的风格,故而在我们那以正统而著称的学校得到了一大帮忠实的听众,与我搭档的是一个漂亮的攀枝花MM,声音极好听,工作了7、8年,还没见过面,只是偶尔会回想起她的声音,大家好,我是雅謦,今天由我和路同为大家播音。

卡拉OK开始进入寻常百姓家时,我和几个哥们冒险到一个OK厅去唱了一回(学生进OK厅是要遭理麻的),最后得了一枝假玫瑰花回来,兴奋了许久。工作以后,只要是时间允许,我还是会约上一两个人,去过一回歌星的瘾,好在我们这里的比较便宜,5元钱随便唱,一次我和一个哥们从下午1点钟唱到了下午6点过,搞得放歌的MM一脸的不高兴,如果眼光可以杀人的话,我们俩那天肯定死了好几百次了。

中师三年的学习生活似乎在转眼间就结束了,我也满怀着憧憬走上了工作岗位。

刚开始工作时,我居无定所,最后被父母寄在一个叔叔家,由于和叔叔阿姨年龄的差距,我们之间的代沟让我倍觉拘束,总想找个机会单独住下。

终于有一天,学校领导找到我,说是学校有两间堆放杂物的房子,现在腾了一间出来,我可以搬进去,我当时差点抱着我的老领导狠狠地kiss他一下。但当我进屋看了一下之后,我才发现我似乎有点高兴得太早了些。

这是一间什么样的屋子啊,进门必须低头,进门之后走七步可以碰到对面的墙,手一伸就可以摸到屋顶,就这样一个正方形的屋子里,当放下一间床之后,好像其它的东西放进来都太大了。

当我如愿以偿地开始我的单身生活时,才发现它有着许多的烦恼。首先是听不到音乐,看不到电视,对于又是球迷又是歌迷的我来说,终于深切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寂寞难奈,于是在那时我学着别人抽烟,成果是床下那摆得整整间齐齐的几排烟盒,但奇怪地是最终我还是不会抽烟,因为我现在的老婆,当时的女朋友曾经下过一道禁烟令,并要求我在她和香烟之间进行单选,结果……

寂寞了一段时间,我在单位上找到一台精美的收录机,经与管理员勾兑,我将其领回了家里,并陪我渡过了两年多的时间。

有了收录机之后,我的生活中就充满了音乐与欢乐,一些和我年纪相仿的同事也常常到我的破屋子里来坐坐,他们说这屋子里的音乐味让他们感动,于是我那里竟成了年青人的欢乐窝。

每天晚上,耳边是轻轻的音乐声和隔壁老鼠们嬉戏打闹的声音,我的音乐就这样伴着我进入梦乡,伴着我一天天地生活着,开心着,苦恼着,梦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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