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到三年前。
背井离乡对一些人来说,是化不开的乡愁,深夜里辗转反侧,最回味的是家乡的气息;但对于我,上穷碧落下黄泉,四海皆为家。这多少渗出些生性薄凉的意思——没有家的人,了无牵挂。所以,从上海登机的那一刻起,我的目标就只有奔赴伦敦,这个我将待上一年的地方。
直飞的航班省心却不易坐,蜷缩着12个小时终非一件舒服的事情。无论天色明暗,每次看手表,那两根针总会告诉我现在的北京时间是何时。这种奇怪的时间观念竟会紧紧入驻骨子里,无论在外面多么疯狂,望一眼时间,心就会瞬间飞回十万八千里以外的地方,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想到那些人正在做什么。这或许就是所谓的文化认同吧,即便是出了国门已久的老华侨,亦免不了那几大节日——文化的根只有这些个时刻才会显现出来,历久弥新。
到达伦敦希斯罗机场的时间是下午两点——北京时间。盘旋在伦敦上空的时候,天色尚明朗,我坐在靠窗的座位向外张望,大块大块的田地,整整齐齐,云朵的颜色好看极了,配在一起让人说不出来的美。盘旋了很久,直至落到地面上,才发觉,之前似乎下过雨,外面有着一股子水汽,所谓“氤氲”用在这里再熨帖不过。待飞机停稳,周围已经笼上了一层淡淡的黑色,机场里的灯也亮了起来,映在水汽里,多了几分朦胧。人的心,多少是有点难以捉摸的。看了那一眼,我的心里仿佛突然有了着落,欣欣然地觉着落一场雨,亮一点灯,似是伦敦对我的欢迎——我最不喜欢下雨天,却独爱雨后清新的泥土味。这一场早到的雨,退去了夏日里的暑气,从上海到伦敦,仿佛跌进一个梦里。
拖着两个大箱子,入境,等车,看着眼前明亮的灯光,嗅着空气里的清香,其实心里十分慌张。因为比学校预定的入学时间晚了一周,没有车来接,所以自己寻觅着定了接车的人,事先说好时间不会早,可能飞机晚点,请他多等一等。他满口应承下来,我便信了。信人不疑,直到上了他的车,行驶在一片黑暗之中,他开了口,你怎么敢一个人这么晚坐上我的车?不怕我把你卖了?我微微地笑了,却没有说话。
我何尝不怕?手无缚鸡之力的我,曝尸荒野如何不怕?可是,人生总有需要大胆向前的时候呵。
当他得知我是第一次到伦敦时,却露出了些惋惜的语气。他说,早知如此,我就走另一条路,带你看看繁华的大本钟、国会大厦、伦敦眼了。你看,就在左手边,我们错过了。我看向左边,确是一片金光灿烂,鹤立鸡群的伦敦眼熠熠生辉。我反过来安慰他,不要紧,在这条路上一样可以看到。我以后自然有机会去那里看夜景的。走了一路,聊了一路,萍水相逢的两个人,似乎知心交底,又好像什么都没说。到了学校,他一路陪着我找Loring Hall和住处,仿佛他才是要入学的学生。我总记得他说过的一句话:
“谁都会有难处,尤其是你这样第一次出大远门的人。我只是尽所能,帮一下。而且,这件事情我们说定了,那我就应该一直等着你。”
接车的事还有后续。一年后,我从伦敦回北京,大包小包很是麻烦,于是又叫了他的车。同行的还有两个女孩,一个女孩也是回国,另一个只是为我们送行。一路上,他满腹狐疑,你们真的只是两个人走?常有学生借着送行为名,其实一车人都走,我收的费用是按人算的。又过了一会儿,他看看我,你以前是不是坐过我的车?我点头,一年前的那个晚上。他恍然大悟,难怪这条路我见着眼熟,我信你,你们一定是两个人回国。
我喜欢这样简单的人,简单的事。事实上,站在今天回望,那一年里我遇到的都不是太复杂、太糟糕的事。伦敦这个城,也成了我生命里的一抹灯,当我在欧洲行走的时候,它就像“家”一样,候着我的归来。所谓文化的根里,也多了一丝异国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