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研究人员来说,在大部分的时间里,他们所做的研究,其实都是无用功。但是一旦研究出好的产品,其产生的价值却又会远远超出时间的成本本身。
对于这样的工作,如果只是给固定的薪资,在没有做出成绩的情况下还好,一旦做出了成绩,给公司带来的可观的收入,但是员工分享不到这个收入,那么TA的心里就会不平衡。
因为从TA的角度来看,公司给我的,远不如我给公司创造的价值。
但是在公司管理者的角度看来,TA没有做出成绩的时候,公司也在为TA支付薪酬,这也是公司的成本。
所以在做出了成绩之后,也应该考虑到没有成绩部分的时间所消耗的成本。
给予的薪酬,其实是把成绩带来的收益平摊到各个时间段去了。实际上公司给予的价值,是符合员工的公允价值的。
从两者各自的角度来看,都是对的。结果就是公司和员工之间产生矛盾,而员工只好选择离开。
这其实就是激励机制和工种之间错配的结果。
对于公司来说,招聘一个员工,其实是以一个批发价,打包购买员工的时间。
而员工的产出如果是稳定、可衡量的,那么工资相对来说就比较明确。
例如对于工厂来说,就可以按件计价,做的多的,就给多一点,做的少的就给少一点。
但是如果这个产出是不确定的,一旦有产出可能远远超出时间本身价值的,应该在基本工资之外,给予较多的额外奖励。
例如房产中介,底薪是比较低的,但是一旦促成了交易,那么就可以按比例提成。
员工的激励机制,应该要和工种适配的。
量化投研这样的工作,就类似于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