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SDX相关领导:
管理学院不应搬迁至东校相关理由如下。
(一)搬迁与当下的“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不一致。 当下全国正在全面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在习近平总书记对应的讲话重要观点中,特别强调了“要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何为办实事?从群众视角出发,了解群众需要,为群众解决关心的问题才是办实事!贸然搬迁,是否符合其他群众需要暂不清楚,但显然将严重影响管院教职工的教学科研工作,深刻伤害管院师生以及校友的感情。搬迁是否充分考虑了长期的负面影响?如此“办实事”,学校又想开何种“新局”?从群众视角看,未见“办实事”只见“树难题”!
(二)搬迁不符合党的“群众路线”。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但学校在搬迁决策之前,并未征求管院师生意见,并未走“群众路线”,仅仅以一纸公文通知搬迁。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提到“许多群众谈到,现在我们话有地方说了,干部的面经常能见到了,以前难办的事也有人去办了。” ZSDX在这一点上可能是拖了后腿的,请ZSDX有关部门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敞开大门,请群众参与、监督、评判,对群众不满意的及时“返工”、“补课”。”
(三)管理学院大楼为定向捐赠建设,挪为他用存在一定的法律瑕疵,更导致ZSDX失信于人。“善衡堂”始建于1989年,其建设经费获得了大量国内外爱国人士和机构的捐赠,由何氏教育基金会领衔,美国岭南基金会、培华基金会、霍英东基金会,省财政厅、省审计局以及一些热心的机关干部和港澳同胞纷纷慷慨解囊,在各方齐心协力之下,艰难地筹得了教学楼的建筑经费。管理学院为了向何善衡先生致以崇高的谢忱,决定将第一栋教学楼命名为“善衡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五条“捐赠财产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符合公益目的,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此处挪作他用,广义理解管院大楼产权属于学校,学校用于其他教学科研目的可能并未属于他用;但精确理解这些定向捐赠是在大楼为管院师生使用前提下产生的,即存在指定管院使用这一特定用途,学校只要改变管院使用即为他用。据院史记载,何氏教育基金会的捐赠初衷是帮助广东发展管理学人才,并且希望由管院来实现这一期许,更偏向精确他用概念。因此,学校在将管院大楼挪为他用之前,实际上是改变了当时捐赠人与ZSDX之间对管院大楼的精确使用契约,不仅存在法律瑕疵,更重要是失信于捐赠人。试问ZSDX如此操作为学生的“德才兼备”人才培养树立了一个什么榜样?
(四)搬迁不符合ZSDX一贯的“家国情怀”办学理念。学校一再强调“家国情怀”,管院大楼的建设体现了大量国内外爱国人士和机构对中国管理学科发展的帮助和支持,其背后捐赠的目的都是希望管院能够更好地服务国家、报效祖国,帮助祖国经济社会发展,是“家国情怀”的最佳体现。这种情怀称为管院院史教育的核心部分,在一代代传给管院人。社会各界曾以国士待我管院,我管院必当以国士报之,这也成为管院人努力向上奋发报国“家国情怀”的核心凝聚力。将管院大楼他用,不仅破坏了这一“家国情怀”的传承,也损害了广大管院校友和海内外帮助中国教育发展的华侨人士的“家国情怀”。
(五)搬迁不符合全国第一方阵双一流高校建设的普遍办学实践,不利于管院办学。我国现有双一流高校校区在扩建或者搬迁中,基于管理(商)学院的学科发展和办学特点,一般都将其留在或搬往市区。如中国科学院经管学院搬迁到中关村(现在属于中国科学院大学,主校区在雁西湖郊区);上海交大搬迁到闵行区,安泰学院留在市区,还扩大了办学场地;中国人民大学大部分学院未来几年要搬往通州校区,唯独留商学院在海淀校区;南京大学搬往仙林校区,商学院留在鼓楼校区。请学校参考和调研其他双一流高校的管理学院办学实践,在无充分论证的情况下,不要轻易做出学院搬迁的决定。
(六)搬迁将严重降低管理学院的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管理学院36年来从草创到成为ZSDX文科唯一的A+学科依托单位,其建设和发展凝聚了几代人的心血和努力,这些都在管理学院的善衡堂和善思堂等建筑中留下了宝贵的、难以磨灭的印记。贸然整体搬迁管理学院,相当于在物理中抹去管理学院在中大南校园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这样做,不仅给广大教职工带来诸多不便,严重影响教学科研工作,而且严重伤害了广大师生和校友的感情。长远来看,人心涣散和人才流失不可避免,人才培养质量肯定下降,学院的品牌价值和学科声誉也终将受到严重的影响。
建设一个全国最好的工商管理A+学科,管理学院几代人付出了36年的心血和努力,但是,要毁掉这个学科,学校一个草率的搬迁决定就足够了!
以上内容根据管院教师群讨论整理
20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