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车祸去世,赔偿金怎么分?
律师:这笔钱不是遗产,别按继承法来!
引言
“配偶因交通事故去世,获得赔偿款,到底该如何分割?是否需要像分割遗产一样,先争出一半做为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剩余的一半再进行分割?”
这个问题非常普遍,但答案可能和很多人的直觉相反。今天,彭律师就用大白话,把这个事情给大家讲清楚。
核心结论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不能按照遗产继承规则分割;
二、死亡赔偿金无需先分出一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性质是对死者近亲属的共有补偿,应直接在近亲属间分配。
在讨论“怎么分”之前,我们必须先弄明白这笔钱“是怎样构成的”。
交通赔偿金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这些都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它们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既不能按照《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则来继承,也不能先分一半给配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后”才产生的,是对活着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和精神痛苦的补偿,它压根不是死者生前拥有的财产。
这笔钱到底是什么?应该怎么分?
既然不是遗产,那这笔钱的法律性质是 什么?
“近亲属共有财产” 。也就是说,这笔钱是赔给所有符合条件的近亲属(通常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共有的。
那么,具体应该怎么分呢?法院通常会遵循“两步走”的原则:
第一步:优先扣除“专款专用”的部分
1、丧葬费:谁实际垫付了火化、墓地、殡仪等费用,这笔钱就优先还给谁。案例中,有法院判决直接将丧葬费扣除后,归实际支付人所有。
2、被扶养人生活费:这是专门赔给死者生前依法负有扶养义务、且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比如年幼的子女、年迈无收入的父母)。这笔钱具有极强的专属性,应直接支付给被扶养人本人。
第二步:剩余部分(主要是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在近亲属间“合理分配”
扣除了上述专项费用后,剩下的大头——死亡赔偿金,由所有近亲属共同分配。这里的“分配”不是简单的平均分配,而会由法院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来“酌定”份额:
1、与死者生活的紧密程度:是长期共同居住、感情深厚,还是早已分开、联系不多?
2、经济依赖程度:是否主要依靠死者的收入作为生活来源?比如,没有收入的配偶 vs 已有稳定工作的成年子女,前者依赖程度更高。
3、劳动能力和生活状况:是否年老、体弱、多病、缺乏劳动能力?法院会适当照顾弱势方。
4、办理后事所尽的义务:谁为主张罗丧事、投入了多少精力等。
以案释法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2010)宝民一(民)初字第6220号
丈夫去世,赔偿款在扣除丧葬费后,法院判决母亲分得约41.6%,儿子分得约29%,妻子分得约17.7%。法院考虑了母亲年老、儿子年幼、且夫妻近三年处于分居状态等因素。
方城县人民法院
(2025)豫1322民初5933号
妻子去世,赔偿款在扣除丧葬费、抢救费等后,法院判决再婚的丈夫分得30%,养女分得约23.33%,另外两个子女各分得约23.33%。法院认为,尽管是再婚,但丈夫与死者生前夫妻感情很好,有共同经济基础,因此给予了较高比例的照顾。
律师提示
了解了以上规则,当不幸发生时,家属之间应该如何理性处理呢?
一、保持沟通,亲情为重:赔偿金的分割很容易引发家庭矛盾。首先尝试和家人协商,毕竟失去亲人的痛苦是共同的,不要因金钱而二次伤害彼此的感情。
二、梳理人员,明确范围:确定所有有权参与分配的近亲属,包括配偶、所有子女(婚生、非婚生、养子女)、父母。
三、厘清账目,证据为王:妥善保管垫付丧葬费、医疗费等的一切票据,这是你主张扣除专项费用的直接证据。
三、协商不成,依法诉讼:如果家庭内部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共有物分割纠纷”诉讼,由法院根据上述原则进行公正裁判。
最后,彭律师再次强调:
车祸去世留下的赔偿金,分割的关键词是“共有”和“酌定”,而不是“继承”和“平分”。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大家理解其中的法律原理,在遇到此类不幸时,能够更理性、更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也更好地维系家庭关系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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