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部门的2位新员工被叫去参加上级单位的培训,整整4天,内容都是一些与业务基本无关的事,对上级单位的宣传而已,这让我很生气。
想想上周末我和团队在朝阳公园出摊,连续加班2天,而我为团队成员们争取调休1天都很麻烦,问了人力又问了大领导,大领导还说“再想想有没有更好的方法”以及“是否一定要休”——直到我明确跟他说这样已经违反《劳动法》了,而且就算员工不提,作为单位不应该主动提起吗?——而所谓的“上级单位”就可以明晃晃的抢走员工们4天的工作时间!同样是“影响工作”,难道4天时间不是更影响吗?而且晚上还是外出住宿,剥夺了和家人团聚的时间。尽管也许有人把这当做是“度假”,毕竟是在郊区,但那是员工们自己的事了,作为领导们,拥有权力的人们,拿着这种权力不为基层员工谋福利,反而是以“双标”来苛求员工的休假,真是可恶!
培训的事情我影响不了,但调休的事情我已经明确向公司反应了。有人会说,这就是1天的事,你领导不支持,员工也没说啥,而且你们部门一年不就这么一两次周末出摊么,你何必出这个头。但我偏偏要。尽管是小事,但这是是否尊重员工的问题。再说了,就因为是1天,如果连1天合理的调休都这么困难,那么更多的呢?
愤怒就要转化行动,即使我这次失败了也不要紧,雁过留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