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来了,冬还不肯走

走在步行街里,身上却是刺骨的凉。穿着最厚的毛裤,依然能感觉到风吹到了骨头里。耳边响着呼啸的风、公交车的报站声、地面的烟盒被风卷起来的嘶啦声、路旁“我想来”便利店放的广告歌曲以及随着风声飘过来的行人的聊天声。

她向路边的站牌望去,一辆公交车正开过来停下。她看见一双脚,不,是一双鞋,亮晶晶的鞋。上面有一个个突起,像菠萝,让她想起蜘蛛侠的脚。

对,那次和他一起逛街,他就看中一双这样的鞋让她买,说她平时不修边幅总穿着乌涂涂的鞋子。她没看出哪里好看,倒觉得像蜘蛛侠穿的,和那身紧身衣以及吐出粘粘的亮晶晶的丝很搭。他开玩笑说那你当个女版蜘蛛侠呗。她说不喜欢最终也没有买。

当初他说喜欢自己有主见,可是分开时又说太有主见了,让他没有存在感。

那双鞋的主人被广告牌挡着看不见样貌,从车上下来停了两秒钟,脚尖拐向正北离开了站牌。

暮色将近,步行街一边的夜市摊位还没有开门营业,一个烧烤店门前放着一排椅子和桌子。橙色的桌子和红色的椅子上都浮着一层灰。这一溜底店她基本上都吃过了,特别是那家“野串王”,味道还是不错的。

今天晚餐吃什么呢?要不去那家装修过的川菜饭去尝尝吧,看看涨了的除了价格还有没有别的。

那家叫“老地方”的川菜馆是她和他恋爱时去过的饭馆,她的心头一阵失落。刚刚涌起的热情又暗淡下去。有点犹豫了,要不,还是去那家爱吃的面馆吧,人多,可以把她此时这种孤独易感的心情隐藏在喧嚣的人群里。

一个外卖小哥骑着电动车,整个后背被霓虹灯围起来一个圈,还立起来一根线,显得很醒目,像是天线宝宝要与外太空的不明生物取得联系,伴着震耳欲聋的有节奏的音乐飞驰而过,为这个泛着萧瑟寒意的初春平添了一抹生动。

迎面走过来一位老爷子,她猜准时年轻时当过兵。六、七十岁的年纪高高大大脊背板直,不像有的高个子总有点驼背。上身穿着一件深蓝色夹克式上衣,下穿一条宽松的深蓝色长裤,最扎眼的就是脚上那双耀眼的桔色运动鞋,在风中显出晃眼的亮丽。

她很喜欢这种张扬的感觉。记得有一次她给他买了一双两色鞋,一只橙色一只绿色很是引人注目,他穿了还很得意地跟人炫耀。

他们两个她是比较有主见的那一方,而他多数会听她的意见,这有什么不对么?这让他感到自卑?女人听男人的就是正常,男人听女人的就觉得伤了自尊?他不是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的脾气么?

她裹紧衣领,挡住恶作剧似的一直往脖子钻的风。春寒料峭,看上去阳光明媚可风还是冷的。冬天舍不得走,依然要在这里肆虐一阵,不想让人们那么快就忘记它。

就像一个人,在你的生活里出现,离开时总会百般不情愿。有时候不是因为他还爱着你或者你还爱着他,而是一种惯性,惯性的依赖,惯性的想念。通常男人比女人更容易从这种惯性中走出来。他可以另有新欢,但这不妨碍他想让你一直惦记着他。哼,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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