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所遇到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很多,其中如何来整治占道经营,就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占道经营的主要范围是在工厂、学校和车站等人流密集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流动商贩乱占道和沿街(或沿路)店面乱占道两种情形。但是,根据我们的日常观察,觉得莫如变“占道经营”为“挡道经营”,如何“挡道”?办法何来?
一、障碍设置法。此法可在交通允许的情况下,由相关职能部门设置障碍,“挡道”而施,只可人行而不放行车辆,使之改为步行街(或步行道)。尤其是工厂在上下班和学校在上学放学的时间段, 这不仅仅为了创建文明,更重要的还在于消弭安全隐患。
二、重拳打压法。此法适合于根据法律法规,由相关的职能部门联合出击,文明执法,设置一道合法经营的“防护栏”,把违规经营者挡在道外。对流动商贩的占道经营者,劝其主动退场;对沿街(或沿路)店面的占道经营者,劝其在规定时间加以整改。否则,予以重拳打压。如此依法“挡道”,看谁还敢“胆大经营”?
三、宣传疏导法。此法因人而异,在体现法治社会的人文关怀下,以期社会的和谐文明。对于占道经营者,尤其是流动商贩,堵不如疏,比如划出地块,开辟“小吃一角”“小商品广场”等等,以无偿或廉价为其开放。对于消费者,要经常性地教育他们,在流动商贩那里购物无保障,安全无保证,从而在他们的意识中牢固地树立起另一道“防护栏”,如果消费者以其“挡道”,那即便“占道”也自然无用了。
变“占道经营”为“挡道经营”,相关部门可否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