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与创业者的关系是创业的关键!本文告诉你,面对不靠谱的投资人如何防患未然,如何亡羊补牢!
创业时代,很多项目要靠资本的力量,加速项目的发展。对于创业者来说,投资人是项目发展的合作伙伴。早期项目的投资人也被称为“天使投资人”,意思是像天使一样给公司带来帮助。可是也有投资人不靠谱,会让创业项目陷入困境,甚至失败。
最近连续有几个融资的项目找到有律创业,他们出了什么问题呢?原来在融资过程中,出了法律问题:投资人不投他们了,或者投资后要求撤回投资。其实在所谓资本寒冬以来,出现了一系列的投资人违约案例。这就是我在本篇文章里要给大家谈的话题:投资人放鸽子撂挑子,创业者你该怎么办?
那么在今天的创业环境下,有哪些情形的投资人违约呢?我把它分为四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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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签了TS,不签投资协议
有的投资人,与创业者签了TS(Term Sheet,投资条款清单),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而你应该知道在与投资人在签TS的时候,都会有个排他期,比如说30天、60天、90天、甚至120天。在排他期里,投资人要求创业者不能再向其他他投资方融资,不能与其他投资方签TS。据说现在有30%左右的项目,在签了TS以后,就没有然后了。创业者拿到了TS,满怀期望的等待签投资协议。结果等了30天、45天,。。。投资人以各种理由没有签投资协议。创业者丧失了这段时间的融资机会,有时错过了融资黄金期,往往耽误了项目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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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不付投资款
投资人签了投资条款,对创业项目进行了尽职调查,双方也签署了投资协议,但是投资人就是不按照投资协议约定支付投资款。投资人以各种理由拖延,不付投资款,这些理由又让创业者拿投资人没有办法,感觉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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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过桥资金不到位
投资条款签了,按照约定的方案,投资人要先付一笔“过桥资金”过来,创业者签了借款协议,也签了担保协议,但是过桥的资金迟迟不到位。投资人最后却说,因为基金的LP出了问题,这个钱到不了位了,给创业者造成的时间成本、机会成本损失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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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种:撤回投资款
前面的事情都做了,TS也签了,投资协议签了,投资款也付了。过了一段时间投资者告诉创业者这个项目他不投了,要求把投资款撤回来。
以上四种情形有律创业服务都遇到过。投资人违约了,不想履行投资条款或者投资协议了,这会给创业者造成巨大的麻烦,甚至导致创业者的项目失败。
如何防止投资人违约?这是创业者首先应该想的预防问题,投资人违约怎么处理?其实是一个救济措施问题。从有律创业的经验来看,我认为,预防的价值要远大于救济的价值。如果创业者能够采取一些方式和方法,预防投资人出现违约,就比投资人出现违约后,再去解决要好的多,时间成本、金钱成本好、项目失败的成本都会小很多。
今天我将根据那四种投资人违约情形,来与大家分享有律创业的经验和做法。
第一种情况,签了投资条款,不签投资协议。
首先,创业者要尽可能的把投资条款里面的排他期缩短,因为有的投资人要求60天、90天甚至在120天之内都不能与其他投资人进行接触。创业者要把这个时间尽可能的缩短,比如说缩短到三十天之内。这是首先要做的事情。
其次,既然有的投资人不是那么厚道,创业者在签投资条款的同时,也可以私下里与其他投资方接触。条款里只是说创业者不能再与其他投资方同时签投资条款。但没有约束不可以与其他投资方接触。通过这样一种方式,防止签了投资条款的投资人不投资的时候,创业者能有其他的投资人可供选择。
当然有的小伙伴会说:是不是可以在投资条款里面约定一个违约责任呢?我认为这个其实是很难做到的。因为现实情况下,创业者与投资人之间是不对等的关系。如果创业者设定这样一个违约责任在里面,投资人很可能就不与创业者签这个投资条款了。而且投资条款通常有约定,如果未签订正式投资协议除了违约责任,其他内容投资人对公司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邀约或者承诺。
第二种情况,签了投资协议,投资人不付款。
首先,投资协议里面要尽可能的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而且付款的时间要尽量的在工商变更之前完成。至少要做到投资人付一定比例的投资款以后,我们再进行工商变更,而不要先做的工商变更再付投资款。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投资人不付款,创业者不但会出现拿不到投资款,而且我们在工商变更完了以后,再往回变更就会变得非常麻烦。
其次,创业者在签投资协议之前,要与投资人详细的了解投资的流程,包括尽调的时间,打投资款的时间,工商变更的时间等。虽然投资人最终未必会严格按照这个口头的说法去做,但是这越发要求创业者要预防在先。
还有就是如果有可能,创业者可以在投资协议里约定,投资人不付款或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虽然这做起来也比较难,但是创业者尽力去争取还是有希望的。
第三种情况,签了过桥协议,过桥资金不到位。
我在以前的股权课程里面讲过什么是过桥资金。过桥资金就是:投资人在正式投资创业者之前,因为创业者着急用钱,投资者可以先借创业者一部分钱,等到投资款到位之后,再把这笔借款还给投资人,这就是所谓的过桥资金。有律创业遇到过这样的项目,过桥借款协议签了,担保的条款也签了,甚至资协议也签了,但是投资人的过桥资金最终不到位,给创业项目造成巨大的麻烦。
怎么来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呢?我建议参考第二条签了投资协议不付款这种情况。比如说创业者了解清楚过桥资金到位的流程,创业者在过桥借款协议里面约定过桥资金不到位的违约责任。更要注意的是,如果投资方的过桥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创业者要有解除与他之间签署投资协议的约定。如果没有这样一个约定,创业者就会被不靠谱的投资人拖死。
第四种情况,投资人投资之后要求撤资。
有律创业曾经处理过几个这样的案例,投资人投资的时候兴高采烈,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因为项目发展有问题,又或者投资人的资金出了问题,投资人就要求创业者把投资款撤回,把投资人的股权拿走。而对于创业者来说,项目已经发展了一段时间,因为拿到了融资,已经进行了市场布局,该招的人也招了,该做的渠道也做了,然后投资人把投资款撤掉,就意味着这个项目基本上只有死路一条。
那么怎样来预防投资人撤资呢?
第一,如果创业者有比较知名的投资机构可供选择,那么就选择相对知名机构来。因为知名机构通常比较在乎声誉。而刚进入投资圈的某些非专业投资人,对声誉看得没有那么重,同时这些人的资金量也有限,尤其是认识到自己不适合做投资的情况下,为了减少损失,会不计后果的要求撤资。
第二,创业者们要尽可能的在投资协议里约定清楚,当投资人出现撤资行为的时候,投资人要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
第三,最重要的一点,也是被广大创业者严重忽视的一个问题,就是拿到投资之后,企业一定要规范经营。
你会发现有的项目在投资人要求撤资时,创业者不得不去配合投资人的撤资,并不是因为原来的投资协议约定有问题,而是创业者在拿到融资之后,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没有做到规范,出现了一些违规,甚至违法的行为。所以投资人一旦提出撤资,创业者就会陷入被动。
反过来说,如果创业者规范经营,按照公司章程、投资协议、公司法等规范经营,即使投资人出现撤资的要求,创业者也完全可以不理他。因为投资人打官司,也不会胜诉,他就不会强硬撤资。尤其是对那些还准备在投资圈混的投资人,他往往不希望打官司,因为一旦打官司,对投资人他自己的声誉也会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
所以如何防止投资人违约,创业者要做到两点。
第一、规范投资协议.
第二、规范企业经营。
如果能够做到这两点,我相信投资人不会轻易违约。
如果出现了投资人违约,创业者该怎么处理呢?
第一,看文件。看哪些法律文件?无论是你签过的投资条款,还是投资协议,创业者看一看根据投资条款和投资协议,自己是否存在违约,以及是否可以要求投资人履约,甚至追究投资人的违约责任。
第二,看经营。看创业者拿了投资人的钱之后,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的情况。如果存在违约、违规甚至违法的情况,看是否严重,投资人如果走法律途径,是否可以解除协议,甚至追究创业者的违约责任或者违法责任。
第三,看投资人。看投资人在这个江湖中的地位,投资的资金状况,投资人的人品,投资机构的特性,由此来判断投资人的真实目的是什么,投资人是否会走法律途径。
第四,根据三看来判断,创业者与投资人通过协商来解决,还是把投资人的行为曝光,又或者采取法律途径来解决投资人违约的问题。我曾经接触过一个案例,投资人违约不给钱了,创业者采取了适当曝光的方式,投资人投资到位了。当然这种作法对投资人和创业者的关系会产生“你懂的”的影响。创业者拿到了钱,把项目做好,再进行下一轮融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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