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就讲述了一个走私有效的假药救人的故事。除了主人公这种面对救人和让自己陷入危险的困境,还有正义警官的抉择,面对法不容情,他最终还是为了病人们包庇走私,放弃调查。电影里也许惊心动魄,这件事情却真实发生。但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许可生产或者进口的药品,一律视为假药。2015年1月,陆勇(药神)被警方批捕,以"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罪"起诉。随后,陆勇的病友纷纷写信给法院,为陆勇求情,检察院再三斟酌,撤回对魏勇的起诉,将陆勇无罪释放。
在这次法与情的冲突中,情险胜了。这也引起了我们的思考,为何这次是情赢了。我认为在这个情况下,陆勇的行为虽然违反了法律,侵犯了正规药厂的权益,伤害了国家利益,但是他出发点是好的,甚至是无奈,努力活着是人的本性,他也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面对众多贫困面对疾病束手无策,苦苦挣扎的人,利益真的那么重要吗,比生命还重要吗?法律的实施是为了保护人们的利益没错,但倘若人最基本活着的权利都被贫穷买不起药给渐渐剥夺了,那这所谓人民利益的守护者“法律”也不过是一张冰冷的纸罢了。那么如此冰冷的法律背后代表的是没有人情味的社会,幸运的是,这次是情温暖了那冰冷的法律。当法律制度跟不上这个时代的进步和人们的需求时,法与情有冲突时的选择并没有对错之分,有的只是选择背后真正的意义。 ——邵铨钰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