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西语课,有一段话我似懂非懂:
“No dejes para mañana el viaje que puedes hacer hoy.
Como dijo Robert Louis Stevenson: ‘Viajo por el placer de viajar.
La cuestión es movernos.’”
和老师讨论后,我才真正理解这句话:
别把今天就能出发的旅行拖到明天。
正如《金银岛》作者 Robert Louis Stevenson 所说:
“旅行的快乐就在旅行本身。最重要的,是移动。”
这句话让我想起不久读过的《失落的卫星》,刘子超写到:
“在内心深处,我始终觉得自己流淌着游牧民族的血液——
不是草原游牧民族,而是当代游牧民族。
这样的人总是不停移动,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
缺乏归属感,家只是当下的落脚之处。
对他们来说,旅行不是为了去任何地方,只是为了去旅行。
最重要的事情是移动。”
我喜欢这种跨越语言与文化的“回声”。
英文作家的话被西语重新表达,又和中文作家的文字完成了连接。
我们素未谋面,却在字句里产生了真实而强烈的共鸣。
这种隐秘的“默契感”,让我感到自己并不孤单,而大概这也是学习语言与阅读带给我的真正快乐。
今天课上,我们还聊到了西班牙入侵前的印第安部落。
我想到在《Born to Run(天生就会跑)》里读到的塔拉乌马拉人——
他们生活在北美最偏远的铜峡谷(在墨西哥境内),保留着近似石器时代的生活方式,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健康、最安宁、也是最传奇的长跑族群。
我忍不住问老师:真的有这个部落吗?
老师肯定地点点头,还说他有个朋友就在那片山里开了旅馆。
听到这里,我的眼睛又亮了起来:“那我下次去墨西哥,一定要去看看!”
老师笑着说:没问题。
很多时候,旅行的念头总是在不经意间被点燃——
一句书里的话、一个陌生部落的故事、不同语言里的回声,
它们悄悄在心里生根、发芽,好像世界一直在那里等我,只需要一个恰好的理由。
而阅读,正是那个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