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我的理解:南怀瑾先生对宋儒的解读做出了批评和更正,但是也有的说法未必就是确解,例如南师说“志”是指“意志”就可能与孔子本意不太相符。查阅百度可知,“志”的甲骨文字形为上“止”下“心”,小篆变为上“之”下“心”,都表示“心之所止”或“心之所至”,即心念、意念,《说文》释为“意也。从心、㞢(之),㞢(之)亦声”。而且这种“念”是处于“止”的状态,即保持稳定,也就引申为志向。《为政》第四章“吾十有五而志于学”、《述而》第六章“志于道,据于德”都是“志向”之义,本章“父在观其志”说的是在一个人还在少年期或者还不能“自己说了算”的时期内,就要看这个人立下什么志向,言下之意是志向高远父母就放心,志向低俗或者没有立志就可能让父母担忧,这就是不孝了。当然南师的解读也没有原则性问题,“志”本就多义,正因为多义,从各种角度去理解、践行都是可以的,这才是经典的魅力所在!
为何“父殁观其行”?因为父亲去世,家里的男性就成为“顶梁柱”可以独立主事了,在没有父亲监督的情况下是不是也能用行动去实现志向呢?这就显得非常重要——父亲在的时候,作为旁人只要听他“怎么说”就可以,至于怎么做自有其父监督。父亲不在了,就要看自己的主动作为,若能主动作为就说明这个人表里如一,是个好“后生”,否则就“无以观之”了。
最为后世诟病的就是第三句“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质疑的理由是:假如父亲是个小偷或者杀人犯呢?儿子也要跟着做吗?如果父亲为人处世中有不良观念或不良行为呢,儿子也要错三年吗?这种质疑看似有理,其实是完全没读懂夫子的意思,纯属“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孔子说的可是无改于父之“道”,并不是“行”或者“言”或“志”等等。因为不改的前提是父亲在为人处世中有“道”、合“道”,能“赞天地之化育”,否则就不存在“无改”的原则。这句话说的直白点就是儿女要坚守父母在世时的良好家风。关于这里的“三年”,除了《前言》中所说的原因外,还有一个古人守丧的制度理由,父亲去世,子女要守丧三年(《唐律疏议》规定是25-27个月,《礼记》具体几个月好像没有明确规定,其实就是头尾三年)。
言语意旨:孔子这几句话就在告诉我们如何判定一个年轻人是否有孝心,不仅要看他生活上如何赡养父母,更好看他在修身持家上是否志向高远,是否持之以恒,只有能做到坚持传承良好家风才是大孝。这个要求,应该不是对“民”,肯定是对“人”。
知行合一:我们都是“民”,从严格意义上讲,孔子这个要求真不合适我们来落实,因为作为农民的父母就没有给我们留下任何良好家风,小时候从来不知道“志”是什么,虽然像开玩笑似的告诉当年的老师“当科学家”“当飞行员”“当教师”等口号,也只是“口头禅”而已,并未落实于行动,父母压根儿也不知道自己的傻小子还有“志”,也就无所谓监督管教了,最多也只是在我们犯错误的时候打一顿,这就算是“做个好人”的“教育”了。这样的状况如何践行夫子的这条要求呢?我是这么想的,父母没有给我们传所谓的“家风”,那我们就自己立一个“家风”;过去只知道学死的“知识”,现在要学活的“修身”;过去可能“常立志”,现在应该“立常志”......
自父亲2019年8月去世后,我就一直在反思自己,总结两条:第一,我是不孝的,因为一点儿也不了解父亲的“小心思”,所以还和父亲“吵翻天”;因为没能在身边照顾他直到离世,即使能照顾,也做不好,因为我烦躁;第二,我能弥补的是,把父亲过去结的“梁子”都解开——因为父亲的个性问题,过去那些亲戚都不待见他,也就不待见我们,我也曾一度愤愤不平。后来逐渐明白事儿了,也就不在计较这些过去的“鸡毛蒜皮”,问题的本身在父亲。所以我摆正自己的身份,所有的亲戚我都去看望,或者买点东西,或者给点小钱,除了耗点油钱,做起来其实真的很简单,结果却极好,他们在谈论父亲的时候不再带着鄙视与怨气,对母亲则待若至亲,心里甚是欣慰。这些年读了一些书,懂了一些道理,于是刻意放低自己的身段,绝对避免和妻子争执,给两个孩子一个好的环境好的心境;绝对避免和同事的争执,给众多孩子好的环境好的心境;不断磨砺自己的“我执”,学会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既能理解孩子的恋爱行为与染发毛躁,也能理解同事因内心执念而做出的“不轨”行为......尝试开设家庭会议,即使妻子不支持也要做通思想工作,而且还要不断改进,不断影响儿子和外甥们,让他们有个良好的熏陶,将来比我懂事、比我早成......总之一句话,一切都从自身开始、从现在开始,肯定没错,我想这也是夫子“朝闻道,夕死可矣”的内涵之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