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新征程上,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60年前,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的干部群众创造了“自下而上,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经验,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面旗帜。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事关执政之基。在“枫桥经验”的基础上,各地探索形成了一系列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枫桥式工作法”,为矛盾纠纷的解决、和谐安稳的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了有益借鉴。一方面保障了基层和谐稳定。现今社会矛盾日益增多,枫桥经验依靠基层民主,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推动基层民主建设,有效地解决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促进了社会治理创新。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组织和个人逐渐成为了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枫桥经验强调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探索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高了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
踏上新征程,要坚持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灵活运用好“枫桥式工作法”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更高水平的建设平安中国,就一定能不断书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
一是党建引领,构筑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群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层治理体制;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突出政治引领、组织引领,强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创新“党建+”治理模式,让党组织的服务管理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每个末梢,成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是“三治融合”,构建基层社会善治新体系。着力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充分发挥道德建设的教化作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综合治理模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以民为本,满足群众美好生活新需要。坚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主动做好调查研究,通过纠纷调解会、民意恳谈会等形式,疏导不满、消解误会、解答疑问,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打通基层治理堵点;另一方面,加强沟通联系,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中赢得群众的信任、增进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