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了一个通宵,而就在刚才,我才刚刚起床。但此时此刻,我的胸中似乎有着说不完的话,在我的闹钟不停的蹦跶,所以我还是决定立马将他们写出来。
事情还得从我刚搬进现在所住的房子说起。
说是房子,其实就是广州市内一处供外来人打工所住的廉价的出租房。但在我看来真理其实是不分高低贵贱的,真理怎么只能一直只是生活在金字塔的最顶端的少数人说了算呢?哪怕我只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但我仍然认为我是有发言的权力的。
还是继续说房子吧。由于我也是有车一族,所以我在找房子的时候,是必须需要一个停车位的,要不然我的车子该停在什么地方呢?我总不能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里到处随便乱停放自己的车子吧(说到这里,我也真的还是有肚子的恼骚想说)。还好,我现在所住的房子确实给我提供了一个停车位。虽然停车位是有了,停车的问题确实解决了,但是,新的问题又来了。没过多长时间,我就发现有人趁没人的时候,占用了我的停车位,导致我的车子没地方停,与是乎,我就只能暂时停放在其他的地方了,但是这一停不要紧,接下来的问题又来了。由于我在这个地方生活的时间还不久,也由于我个人生活方式的问题,导致我与周围的住户(说是住户,其实就是夹杂着,本地人和外来打工者的龙蛇混杂的地方)都不是很熟。这车子临时一停就停出了问题,被别人给投诉了。至今我仍然还记得,当我的车子不经意间停到了别人的仓库门口,别人贴在车子上的带有几分威胁性的标语:此处禁止停车,否则后果自负!还有,当我把车子停在楼下的时候,也不知道是谁的我们这栋出租房的住户看向我有点儿带着愤怒的眼神。似乎好像,我是欠了他什么似的。事情到了这个地方,我就不得不感叹了,现在的人,对一个的陌生人的忍耐的底线程度竟然已经到了这么低的水平了。我是欠了你什么吗?就算我欠了你什么,你也不应该用这种带有敌对的眼神来审视着我这样一个刚来自陌生地方的人吧。说实话,俗话说的好,非礼勿视!被别人这样用审视的眼光看着,我当时真的有一种冲上去跟他干一架的冲动。于是乎,到这里来了,事情似乎也终于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转机。后来我就碰到了房东,碰面(由于我跟房东也还不熟,所以请原谅我也只能用碰面这个词吧)的过程中于是我就跟房东说了这件事(说到这里来了,我就不得说房东在这件事请上确实还是一个不错的人,由于我前面的经历他的处理说实话还是让我有一点意外的),于是乎,房东提出来可以给我一个地桩用来标识我的停车位。但是这里又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他给我的这个用电遥控的自动桩是没有钥匙的,于是乎我就没法按照正确的程序采用固定的方法,将地桩进行固定,又由于没有遥控器,所以就算我最后安装好了,我也没办法对它进行遥控。于是乎,事情就又到了没有办法的时候了,于是乎,我也就只能没有任何办法的,将桩没有任何固定措施的摆放在哪里了。所以到最后房东给我的意见,最后也就仅仅起到一个提示本人不要在此处停车的做用吧。(汗!聪明如我也不得不感叹,出门在外,想真正的解决一点问题还真的是困难啊!)但让我真正意外的是,今天我切发现,充电桩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