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读春秋之鲁庄公元年
《春秋》夺周庄王的“天”命
(第6句)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周庄王派荣叔前来鲁国,赏赐追加册封鲁桓公的礼服。)
当初鲁桓公弑兄篡位后,鲁桓公没有向周王室请求册封,周桓王没有册立鲁桓公,默认而已。现在,等到周桓王死了,鲁桓公也死了,周庄王竟然派人来追加赏赐鲁桓公以册命的荣宠,这是非常不合礼的。按照礼制,只能是诸侯前往京师接受册命的荣宠,而不能是周天子派人前来赐给册命的荣宠。天子赏赐的礼服,应在生前穿着,死后装殓,这才是正礼。生前不曾穿,死后才追加赏赐,这简直是一大政治笑话。
《春秋》原本写到周天子必称“天王”,但这里对周庄王不称“天王”而只称“王”,表示否定其“天”的尊贵,这相当于否定其“天子”的资格和合法性。古人认为,天子之所以称为“天子”,是因为“所履者天位也,所行者天道也,所赏者天命也,所刑者天讨也”,这些才是天子的职责。鲁桓公弑君篡国,周天子不但不能诛讨,反而追加册命,这是一个严重的失职行为,将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因此,《春秋》对周庄王称“王”,不称“天”,大概是表示“笔削”周庄王的“天”命,表达严正立场。
王姬出嫁到齐国
(第7句)王姬归于齐。(王姬从鲁国出嫁到齐国。)
《春秋》记载周庄王把女儿王姬嫁给齐襄公,还让鲁庄公为主婚人,一是突出鲁庄公“失礼”,二是突出周庄王“失命”。因为齐襄公杀鲁桓公,鲁庄公不能报杀父之仇,还要为仇敌主婚;而周庄王不能诛讨残暴无道的齐襄公,还把女儿嫁给他,并让鲁庄公主婚,实在是举措失当。
齐国开始灭纪行动
(第8句)齐师迁纪郱、鄑、郚。(齐国军队迁移了纪国的郱、鄑、郚三座城邑。)
齐国对纪国图谋已久,一直伺机吞并纪国。鲁桓公五年(前707年),齐国开始打纪国的主意,但鲁国一直为此而斡旋不息;鲁桓公十七年(前695年),齐国与鲁国、纪国结盟,让纪国放松警惕;现到鲁庄公元年(前693年),齐国终于向纪国动手了,派军队夺取纪国三个城邑,打响灭纪第一枪。三年之后,齐国吞并纪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