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那些年的 Sir Philip Sidney, 虽然可能见得是某种意义上的花花公子,还是写出了篇篇章章良好的逆主流诗歌。其中特别出色的有一首名叫 Astrophil and Stella, 全篇占着英国历代诗选的不少篇幅。一百多个十四行诗体构成的,但给鄙人留下最深印象就是开头那一首。
作为一种序诗,这个开头篇当然在说明诗人通过这幅作品想要表达什么。而读下来明明就是诗人有所心爱的人,但未能向她表达心意。流行歌曲说思念是一种病,反正这也自有道理。Sidney在这首里所传达的心志有个明显且悦耳的潮流慢慢涌出来:一开始是讲自己有多么想念某人,然后一行一行走向写作灵感。他的表达思路始于想念你,然而想通过诗表达这份心情,因为可能你会想读,而你读了可能会开心,读懂了可能会让你心疼我,心疼了我可能会怜悯我,怜悯了我可能会争取你的恩情 ——
而他就此打断思路,开始回去思索到底该如何表达这份情欲才对?然而正当他感觉到语言的失败,感觉到自己在这种情感危机状态下多么的无能为力,多么的软弱的时候——他被缪斯打断了。缪斯说,“白痴,正视你的内心而撰。”
缪斯带来的这一转折所包含的意义不止一个。第一,是作者承认自身的力量抵不过永恒万世的这些情感波动。第二,代表着英国诗史上的一个特大的转折,可以联想到晚清的时候黄遵宪的“我手写我口”这一类似于诗歌写作宣言的一句话。那时候的英国诗大致上同样的状况,有这么的一个人提出“哎呀还是直接表达内心所想的东西啦”算特别新奇的这种诗论。第三,除了作者的承认和历史的影子之外,缪斯插嘴这一刻也是个无敌之妙的表现法,因为整一首本来以爱伦坡式的疯子底蕴表达的,而最后突然有这么的一个缪斯上来开始劝作者,这就极致的戏剧性,是从一种独白到一种对话的转折。
但这一转折又是虚假的,因为缪斯又是谁?这就好比说老师问我论文的想法是哪来的,我回答道“嗯对昨天晚上土地公突然冒出来了给我讲这些,我就直接写下了”一样荒唐得离谱。是说缪斯算一个作者自己想象出来的人物,而那位人物又名叫“灵感”。至今英语还保留这个说法,The muse was with me, the muse called to me 一般用来形容特别有灵感的一次创作。
然而,这一对话的庐山真实面貌漏出之后,唯有空虚。原有的对话又换回独白,但诗结束了。没有下一句。但不比梦少了真实,虽然内容的可能性存在疑点,但确实发生过,不然我怎么半夜一身冷汗得醒过来,刚才梦境的画面烙印了在薄薄的眼皮后?
这首在某种意义上在暗示语言之不足以表达。我们所想表达的东西与我们真的说出口了或者输入聊天框里的往往是两样。这是一种悲剧,因为它意味着没有人能真正了解你。但同时这是人生最值得深思回味的点,因为在了解与不了解之间到底存在多少余地?思而非明,焉知有误?
啰嗦了。可能有一些史实鄙人搞错了。噢噢,香榭丽舍——噢噢噢哦哦,香榭丽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