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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子
例. 假设银行的利息率与存钱时间成正比,即,问将钱存入银行时间后获得的利息率最大为多少。
如果直接存时间,那么利息率为。但是如果先存一段时间,取出来,将本金与利息再存入银行,最后得到的总利息率会不会高呢?
假设总共存次,则总利息率为。画出图像为:
观察到增大时,增大,但是并不能任意增大,似乎有一个上界,大约是。但是是没有最大值的,因为如果为最大值,那么为更大的数,这是矛盾的。这就导致了一个问题,从图像上可以看出有一个约为的上阶,但是却没有最大值,也就是说,似乎没有办法准确地求出这个上界。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使用极限的思想,也就是让。
类似的例子有很多,比如函数。是没有定义的,但是当的时候,,如图:
这就启发我们,研究函数的时候,光研究定义域内的点是不行的,有时候定义域外的点也有研究价值。这就需要极限。
二、极限的定义
明白了极限的意义后,就需要对极限有一个数学上严格的定义,因为光靠感觉定义出来的东西是不严谨的,必须用数学化的语言去定义。下面是极限的标准定义:
设在的去心领域上有定义,如果满足,对于任意给定正数,均存在正数,使得对于任意满足,均有,则称在的极限为,记作
设在的去心领域上有定义,如果满足,对于任意给定,均存在,使得对于任意满足,均有,则称在的右极限为,记作
设在的去心领域上有定义,如果满足,对于任意给定,均存在,使得对于任意满足,均有,则称在的左极限为,记作
如果直接研究这三个定义,可能会比较吃力。现在我用通俗的语言解释着三个定义。在第一个定义中,和都类似于基准点,而和都类似于精度。这个定义的意思是,给定任何一个需要达到的精度(即与的差的绝对值),都能找到一个,使得在左右这么小的范围内,均在精度内。也就是说,当不断缩小的范围的时候,总能通过缩小的范围,使得落在给定的范围内。不难发现,这个定义非常严谨,同时也能准确地表示出极限本身的含义。
后面两个定义是对第一个定义的补充,因为有时候从两边接近时,的极限时不一样的,因此需要规定左极限和右极限。
如果函数在一个点的左极限与右极限不相等,那么函数在这个点上极限不存在。
如果函数在一个点趋近于正无穷大(或负无穷大),那么函数在这个点的极限不存在,但是在本教程中写作极限为正无穷大(或负无穷大)。
例1 证明:(1) (2) (3)
在做这题时,很有可能陷入一个陷阱:如果一个点在定义域内,那么这个点点极限就是函数值。
但是事实上,极限不一定等于函数值。举个例子:求。你用直觉判断就会发现,当从两边趋近的时候,函数值始终是,那么极限应该为。因此,极限并不一定等于函数值。
回到这道例题,要求极限,还是得从定义出发。
在第一题中,对于任意给定的正数,令,显然,对于,均有,因此。
在第二题中,对于,有。因此,只须令即可。显然对于任意正数,存在这样的,因此。
在第三题中,对于,,故只须令即可。显然,对于任意正数,均存在这样的,因此。
例2 证明:函数在不存在极限。
可以使用反正加以证明:假设。
根据极限的定义,对于任意正数,都存在正数,使得对于任意满足,均有。
如果,那么令即可矛盾(的值域为)
由于是任意的,令,则不能取,即不能取,不能取。
然而,对于任意,在这个区间里总能取到,因此矛盾。
故假设不成立,极限不存在。
上面用严谨的过程证明了极限的不存在,但实际上只需要感受一下,在的时候可以取任意终边,没有稳定的值,因此没有极限。图像如图:
三、复合法求极限
从这一节开始,我们正式学习极限的求法。
事实证明,用定义求极限是不可能的(定义只能证明极限)。
事实也证明,极限是没有通解的,给出一个式子不一定能求出极限。
如果你不信,那么请你求一下。
虽然没有通解,但是还是有章可循的。下面介绍我自己归纳的第一种方法:复合法。
复合法的意思就是,将函数拆为复合函数,对处在自变量位置的函数求极限,再依次往回带,即可得出极限。这种方法针对简单的求极限。
例1 求
首先,。代入可知,。
这种方法只适用于极其简单的极限,本身也没有什么障碍,其实就是将全部代掉,没有什么难度,就不再赘述了。
四、取首项法求极限
取首项法求极限只针对多项式比多项式型函数在无穷大处的极限。
例1 求、、
对于第一个极限,分子分母只保留首项,即(这里省略极限的表达式,应该能看懂意思)
对于第二个极限,分子分母只保留首项,即
对于第三个极限,分子分母只保留首项,即
事实上,取首项法也可以理解为,如果分子分母次数相同,那么结果为首项系数的比;如果分子比分母次数大,结果为;如果分子比分母次数小,结果为。
五、等价法求极限
这种方法最为常见,也最为普适,主要用于求型极限。
可能大家都学过物理,应该知道如果是小量,可以近似为。
这个东西表述为极限就是。
因此,在求极限的时候,可以考虑用替换(前提是)
例1 求
这里求的是右极限,因为的定义是不完整的。
用替换就得到,
例2 求
做极限题首先先观察能不能直接代入,也就是使用复合法。这里发现直接代入得到,因此复合法不能用。
那么使用等价法行不行呢?不难想到,只需要用一个二倍角公式即可。
上面两道例题都是把替换为得到了答案。下面再介绍几个等价的小量。
等价于,这个很简单,就不证明了。
等价于,这个和差不多,也不证明了。
等价于,这个在讲到的时候会证明,先记住。
等价于,这个在讲到的时候会证明,先记住。
例3 求
这题看起来复杂,其实只需要用等价法代换即可。
首先,分子上的指数代为,直接代。
然后,分母上代。
则极限化为
注意,等价法不是所有极限都能适用的,如果用转化法发现得出分子、分母都为,那么转换法就不适用这一极限,千万不能因为发现分子为就认定极限为
六、公式转换法
公式转换法相较于等价法更接近初等数学,因为不需要作任何近似,只需要用公式将分子分母的公因式约去,然后用复合法就可以解决问题。但是公式转换法有两个弊端,一是不普适,没有等价法适用范围广,二是技巧要求较高,不容易直接看出来。一般来说,公式转换法只会涉及二倍角公式,这里就举一个例子以便参考。
例1 求、
七、夹逼定理
夹逼定理的原文就不表述了,主要就是在求在的极限时,可以找函数 、,使得 ,并且,则 。
运用夹逼定理可以证明,读者可以自行尝试。
八、洛必达法则、泰勒级数法
这两种方法涉及求导,我们会在下一章中学习。
九、函数的连续性
在初中,我们学过许多连续的函数,例如一次函数、二次函数、反比例函数(在每一象限连续)。在高中也学了许多连续函数,如幂函数、指数函数、对数函数、三角函数、反三角函数。上面提到的这些函数都是初等函数。我们会发现,初等函数都是连续的。
不过你是否思考过连续的定义是什么?如何判断一个函数是否连续?一个直观的方法就是画图像。但是画图像并不轻松(除非适用画图像的软件)。那么能不能用代数方法判断函数的连续性呢?
答案是肯定的。
在第二节中,我们介绍了左极限、右极限,还强调了极限不一定等于函数值。然而我们进一步思考就会发现,极限不等于函数值一定是在函数不连续的情况下成立的。如果函数连续,极限必然等于函数值。因此,可以通过极限与函数值来判定函数在某一点是否连续。
一般地,如果函数在某一点的极限存在,且该点的极限等于函数值,那么函数在这一点上连续。反之,亦然。
例1 已知函数,并补充定义。证明:函数在处连续。
要证明连续,只须求出极限。
考虑使用夹逼定理。,因此。
所以该函数在处连续。画出图像:
十、高阶无穷小
在第五节中我们学习了等价法,将等价为。能进行这个操作的原因是。
也就是说,如果且,那么和是可以互相替换的,我们称为的等阶无穷小。
但是如果,那么称为的高阶无穷小,记作。例如是的高阶无穷小。
很多时候,当我们尝试用等价法做题时,会发现分子分母均为某函数的高阶无穷小,例如求 ,分母显然是的高阶无穷小,其实分子也是的高阶无穷小,因为。如果遇到了高阶无穷小比高阶无穷小的题,一定是参照的函数选错了。尝试选取更高阶的函数为参照,例如在上题选为参照,将尝试转化成更高的阶。下面就用这个思想解决这道题。
设,使用三倍角公式可知因此,
虽然这种解法非常巧妙,建立了一个方程,解出了极限,但是这种方法并不值得推荐,这道题使用泰勒级数法或者洛必达法则可以秒杀。
十一、总结
本章学习了极限的意义、极限的定义、极限的五种求法以及极限的应用。本章的核心点便为极限的五种求法,分别是复合法、取首项法、等价法、公式转换法、夹逼定理、高阶无穷小思想。还有两种方法:洛必达法则、泰勒级数法,将会在求导章节讲解。
十二、习题
习题1 求证:
习题2 求
习题3 求证:
十三、习题答案
习题1 对于,均有 。故对于任意正数,令即可。
习题2 将分母的使用二倍角公式展开得,因此
习题3 考虑使用夹逼定理。显然, 。因为,所以。因此,故。